乘客毆打公交司機后,公汽失控沖入人行道,撞死正在散步的省氣象局高級女工程師譚義曉。這起慘劇經(jīng)媒體披露后曾引起社會廣泛關(guān)注。昨日,動粗的乘客賀榮勝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武漢硚口區(qū)法院受審。
公交乘客因動粗而遭此罪名起訴,這在該市還是首次。庭審不僅吸引了武漢地區(qū)各媒體的記者,一些社會人士也到庭旁聽,法庭內(nèi)座無虛席。
上午9時30分,當法槌落下,庭審開始。庭審持續(xù)4個半小時。其中,庭審的大部分時間圍繞公汽失控真相進行。到底是乘客拳打公交司機而導致車輛失控?還是挨打公交司機出于報復乘客,而放任車輛失控?成為各方關(guān)注、辯論的焦點。
此案及附帶死者家屬向公交公司、賀榮勝索賠的民事訴訟,將由法院擇日宣布判決結(jié)果。
檢方指控——
乘客酒后動粗擊打司機釀慘禍
45歲的賀榮勝是個體出租車司機,高中文化。硚口區(qū)檢察院公訴人指控:今年4月4日晚8時50分,賀榮勝酒后與女友等數(shù)人,在東湖高新技術(shù)開發(fā)區(qū)關(guān)山大黃村公交車站乘坐一輛702路專線車前往洪山區(qū)亞貿(mào)方向。上車后,賀榮勝因刷卡問題與該車司機高某某發(fā)生糾紛,后被他人勸阻。9時10分,當車行至魯巷加油站附近時,賀榮勝無理要求高某某停車,因未到站遭到拒絕后,賀榮勝走到高某某身旁,突然用拳頭擊打其右部胸肩處,致使車輛操作失控,沖入馬路右側(cè)人行道,將正在行走的省氣象局女高工譚義曉撞倒,后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此外,該車多名司乘人員受傷,車輛損壞嚴重。
案發(fā)后,賀榮勝主動向公安機關(guān)投案自首。4月9日,他被刑拘。
被告乘客——
對自己行為后悔否認導致公汽失控
昨日法庭上,賀榮勝對指控的大部分事實予以認可,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后悔。但他強調(diào),自己的行為不足以引起公汽失控,公汽失控是司機挨打后報復所為。他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gòu)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庭審焦點——
三大細節(jié)引起激辯
由于關(guān)系到案件定性,法庭用約4個小時調(diào)查了公汽失控真相,包括乘客如何擊打司機,車輛如何失控等細節(jié)。
矛盾起因
賀榮勝說,當時一行4人,他刷了四次卡,但司機高某某說他少刷一次。司機后來自己掏出硬幣丟在地上。我感到人格受到污辱,便罵了他,他后來與我對罵。我便將錢包丟在投幣箱上,意思是指我還會賴這2元錢?
司機高某某出庭作證說,賀榮勝少刷了一次卡,他掏出硬幣是為了平息糾紛,且錢是放在投幣箱旁的。
有現(xiàn)場乘客證言:司機當時將錢放在投幣箱旁。
擊打部位
公訴人控稱,賀榮勝擊打了高某某的右部胸肩處,公汽隨后失控。
賀榮勝說,他只擊打了高某某肩部一拳,且力量并不大。
司機高某某說,賀榮勝當時揮拳打中他的右眼眉骨,他頓時懵了。
賀榮勝女友的妹妹劉某出庭作證:賀榮勝打的是高某某的胸部。
隨后,法官質(zhì)問高某某,賀榮勝到底打中他身上哪個部位。高某某回憶,賀在車上、車下各打過他右眼眉骨一拳。
賀榮勝反駁高某某,聲稱下車后因高抓住其衣領(lǐng)不放,他才擊打過高右眼眉骨,在車上他只打過高的肩部一拳。
其他現(xiàn)場乘客證言證實賀有擊打動作,但細節(jié)不詳。
如何失控
公訴人控稱,遭到賀的擊打后,高所駕駛的公汽隨之失控。
賀榮勝說,他打出一拳后,高某某回頭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嘴里嚷著“老子讓你也不好過”,公汽在正常行駛約30秒后,突然右轉(zhuǎn)沖上隔離帶!斑@是司機蓄意報復我所為……”
司機高某某說,他當時右眼眉骨受傷,大腦一片空白,“車輛如何失控已記得不太清楚!
賀的女友之妹劉某說,她眼看著車輛撞向隔離帶,心想這要出人命了,趕緊蹲下雙手護胸,以免被撞后傷殘,“我可以肯定車輛未采取任何剎車措施,且有加速的跡象……”
公訴人稱,以每小時30公里算,車輛30秒可行駛200、300米,“高某某不可能在正常行駛幾百米后突然變向,而其他證人卻渾然不覺!
受害女高工的丈夫劉可群作為證稱:公汽以時速40公里左右的速度突然右轉(zhuǎn),撞斷隔離帶一棵大樹后,躍過非機動車道,再上人行道將妻子撞倒。我查看過現(xiàn)場,該隔離帶花壇有30厘米高,如果不是司機有意加速踩油門為之,完全可控制住車輛。
是危害公共安全還是交通肇事
公訴人指出,綜合整個案情,公交司機在兩次停車規(guī)勸賀榮勝,并讓乘客下車以規(guī)避風險后,賀榮勝仍不依不饒,拳打公交司機以致公汽失控撞死行人。“賀榮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人死亡、公共財產(chǎn)遭受損失的嚴重后果,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賀榮勝的辯護人錢開明律師稱,本案司機高某某駕車與乘客賀榮勝因票款發(fā)生口角,進而羞辱賀榮勝、中途逐客,繼而雙方又發(fā)生辱罵;在雙方發(fā)生肢體接觸前后,高某某為報復賀榮勝,不顧乘客的安全,沒有采取任何措施,超速駕駛向右猛打方向盤并未采取制動措施,致車輛越過兩級高度約30厘米的路障,越過花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將行人譚義曉撞死。
錢開明律師說,“賀榮勝只是想教訓司機、要求盡快停車讓其下車,并沒有希望和放任車輛失控、危害車上、車下不特定人群及公共安全的主觀故意,且車上還有其親友。賀的行為確實干擾了駕駛員駕駛,但沒有直接或間接地操控車輛(包括強奪方向盤、扯拉司機),其方法不可能直接危害到公共利益和安全。相反,司機對車輛的不當操作,才是造成車輛失控的主要原因!卞X開明律師稱,綜上所述,賀榮勝干擾駕駛員的行為與車輛的失控沒有必然的因果關(guān)系,不構(gòu)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錢開明認為,賀榮勝違反交通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應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
據(jù)了解,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在10年以上,甚至死刑。而交通肇事罪一般量刑在3年以下,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最高量刑為7年。
死者家屬索賠72萬元
矛頭指向公交司機 認為其“涉嫌殺人”
死者的丈夫劉可群也是省氣象局的一名高工。當法警押解被告人賀榮勝從他身邊路過時,他表情平靜。而當他看到事發(fā)司機高某某出庭指證賀榮勝時,卻激動起來:“這么長時間以來,你有沒有上門看望過我們?你的良心何在?”這一幕讓一些旁聽者頗感意外。
眾人愕然中,劉可群宣讀了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他將高某某所在的武漢公交公司第六公司列為第一被告、賀榮勝列為第二被告,一并索賠72萬余元(含此前公交方向他賠償?shù)?5萬元)。
在這份訴狀中,劉可群很少提及賀榮勝的過錯,矛頭直指公交司機高某某:司機高某某一邊駕車,一邊與乘客吵架,并一直有挑逗性語言,有意激化矛盾;當賀榮勝動手打高某某時,高某某有義務和責任采取剎車等方式緊急避險,他卻沒有踩剎車,并將方向盤右轉(zhuǎn)傷害路人,殘酷剝奪妻子譚義曉的生命權(quán),涉嫌故意殺人罪;高某某還見死不救,事故發(fā)生后我大聲呼救,但高某某在車子停下后,明知車子撞了行人,但仍不協(xié)助救人,還去打架,導致妻子錯過了寶貴的搶救時間。 (記者余皓 實習生張四萍 通訊員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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