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楊佳二審律師翟建的辯護并不滿意!”昨夜9時30分,楊福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昨天上午,他將起訴翟建的訴狀遞交到東城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令翟建停止對自己的誹謗和侵害名譽權(quán)的行為。主要原由為,翟建在二審結(jié)束后曾表示,楊福生對他的辯護表示滿意。
昨夜9時許,記者見到楊福生的律師李勁松提供的起訴書,上面以楊福生的口氣寫道:“翟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謊稱 ‘庭審后楊佳的爸爸、阿姨對我說:作為律師能做到這份上,我們已是非常滿意了’。 事實是,我及楊佳的姨媽對他庭審時沒有盡職盡力地進行辯護工作非常不滿意。我們根本沒有對他說過這個話。”楊佳父親認(rèn)為,律師說這種話,是對自己的一種傷害。
之后,起訴書中又列舉了楊福生對翟建不滿意的事由是:楊福生稱,在二審開庭前,自己曾要求翟建律師將幾個要求向法庭提出,除了申請對楊佳重做精神病鑒定以外,還要求再向法庭申請傳幾名警察以及楊佳母親王靜梅出庭作證。楊福生表示,自己還讓翟律師向法庭提出,他至今不同意上海法院指定辯護律師擔(dān)任楊佳的二審辯護。楊福生在訴狀中稱,翟建律師開庭時卻僅向法庭提了對楊佳重做精神病鑒定這一項申請。
昨夜9時30分,楊福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確認(rèn)了訴狀中的說法。他說起訴書中的內(nèi)容是他的真實想法,起訴翟建也是他的意思,他并不滿意他的辯護。昨夜9時40分許,記者與身在上海的翟建律師取得聯(lián)系,他稱已得知此事。他表示:“楊福生的確說過對我的辯護感到滿意!彼表示,對楊福生目前的處境表示同情,他知道楊福生現(xiàn)在“身不由己”,他會永遠把楊福生及家人當(dāng)作朋友。記者追問為什么楊父是“身不由己”?他說:“我的這句話說出來后,自有人會明白當(dāng)中的含意!彼詈蠓Q,會靜觀事態(tài)的發(fā)展。記者了解到,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法院將會在7日內(nèi)決定是否受理此案。(北京晨報 記者白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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