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領班靜靜與包房公主領班婷婷發(fā)生爭吵,靜靜的“好朋友”、科技公司董事長柳青叫“員工”毆打婷婷。從北京特警支隊退役的羅真,為保護女友婷婷,被柳青9名“員工”毆打,刺中9刀。柳青被判10年牢獄,他提出申訴。前天,市一中院開庭再審。
護女友 退役特警身中9刀
2006年4月13日晚11點,在渝北龍溪街道“莉莉瑪蓮”歌城,靜靜和婷婷因為爭搶業(yè)務,發(fā)生爭吵和抓扯。靜靜不服氣,給“好朋友”、身家千萬的柳青打電話。柳青帶“員工”趕了過去,還打電話叫來全國散打第三名的“員工”陳路。
靜靜告訴柳青,自己的“小姐”被人抓傷,柳青說:“誰打的,就打誰!”“員工”們立即毆打婷婷。正巧羅真來接婷婷下班,他趕緊制止。陳路上去就是一個飛踹,其他“員工”一擁而上。亂拳中,羅真被刺9刀。事發(fā)后,羅真右半身不能動,而稍微能動的左半身,失去了感知冷熱痛癢的能力。
董事長被判10年提出申訴
渝北區(qū)法院審理,認定柳青邀約并指使“員工”對羅真實施傷害,是主犯;陳路是從犯。最終判決柳青犯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10年,賠償羅真26.8萬余元;陳路犯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5年,賠償羅真16.1萬余元。一審宣判后,柳青和陳路上訴。市一中院2007年12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兩名被告還是不服,提出申訴。前天,經(jīng)過審理,法庭宣布將擇日宣判。
董事長:我沒看到打人!
前天,法庭上,柳青一直高昂著頭。當法官問柳青:“‘誰打的,就打誰!’這話是不是你說的?”柳青說,這話是自己對“小姐”說的,不是對其他人說的,如果其他人聽見這話,要去打人,那是他們自己理解出了問題。
柳青反復強調(diào):“我沒看到打人!誰被打了?我怎么不知道?”旁聽席上的羅真親屬激動地說:“你簡直就是在撒謊!以前你怎么不是這么說的!”
散打高手
鞠躬說“對不起”
當陳路被押進法庭時,他轉過身,對坐在輪椅上的羅真鞠了三躬,不停地說:“對不起,我錯了,請你原諒!”陳路認為法院判決認定的事實是正確的,但自己不應該承擔那么多的賠償,希望自己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nèi)賠償。(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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