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總貪污獲刑19年后又被指挪用公款兩千萬
2008年12月26日 09:41 來源:廣州日報 發(fā)表評論
在服刑期間又被發(fā)現(xiàn)涉嫌巨額挪用公款。昨天上午,已經(jīng)因貪污、挪用公款罪被判處19年有期徒刑的五礦國際貨運廣東公司前老總徐勇又坐上了廣州市中院的被告席。據(jù)指控,徐勇這次涉嫌挪用公款2022萬余元用于轉手賣地賺錢。
公訴機關指控,徐勇為牟取私利,于2001年6月以虛假身份資料化名“彭浩”與他人共同注冊成立深圳市一家投資有限公司,并在2004年1月代表該公司簽訂收購廣州一家公司的協(xié)議,根據(jù)協(xié)議需在簽訂之日起3日內支付定金人民幣2000萬元。為履行協(xié)議,徐勇先后挪用公款2022.32萬元,用于其私人所有的公司收購廣州某公司股份的定金,這筆錢至今仍未被追回。據(jù)悉,被收購的公司股份總價值近1.4億元,徐勇收購該公司的目的就是看中了其名下的土地,希望能轉手牟利。面對指控,徐勇拒不承認挪用公款的行為。
2006年10月,廣州市中院以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一審判處徐勇有期徒刑19年。法院一審查明:徐勇從1999年11月開始,先后與他人注冊成立了兩家公司。從1999年12月開始,徐勇多次利用職務便利,以虛報支出的方式侵吞、挪用公款供個人使用,或以單位名義將公款劃入其名下成立的公司使用,謀取利益。到2004年為止,侵吞共計29萬余元,挪用的公款則多達3300余萬元。
宣判后,因身患疾病,徐勇申請保外就醫(yī)。(記者李鋼)
【編輯: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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