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保定4月7日電(呂子豪 商征)記者今日從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南市區(qū)分局獲悉,該局近日成功破獲一商業(yè)賄賂案。令人惋惜的是,犯罪嫌疑人竟是一名三十六歲的海歸博士。
2009年2月15日,保定市公安局南市區(qū)分局經偵大隊民警在偵查一起倒賣增值稅發(fā)票案件的過程中,得到了一條線索:保定市某集團公司內有人利用購買配件的機會,收受商業(yè)賄賂,總額可能有三十萬元。
警方經調查得知,此人為保定市某集團公司的設計總監(jiān)李某,今年三十六歲,博士學歷,曾經留學美國,現在保定市某集團公司任設計總監(jiān),在工程制造、計算機等方面都很有造詣。李某在單位負責產品的設計、定型等工作,在審核、批準采購配件的方面,有很高的權威。
民警隨即在對李某的銀行賬號進行查詢時發(fā)現,有兩筆款項來路不明,金額恰恰是三十萬。從銀行調取相關證據后,向該賬號匯款的兩家公司的經理向警方交代了幫助李某轉移贓款、自己也獲取部分好處費的犯罪事實。
據了解,海歸博士李某出生在保定市郊縣的一個農村家庭,從小學到大學一直是個品學兼優(yōu)的好學生。大學畢業(yè)后,志向遠大的他又自費到美國留學,拿到了博士學位,并主動放棄了校方許諾的優(yōu)異工作、生活條件,毅然回到了自己的家鄉(xiāng)。保定市某集團公司對這個海歸博士非常賞識,其才華和能力也很快得到了發(fā)揮,不久,公司就破例讓他擔任設計總監(jiān)。
作為公司的設計總監(jiān),李某手中握有很大的權利,起初他一直嚴守著最后一道防線,不拿別人的回扣,不取不義之財。但當看到學歷、學識等都不如自己的同學、朋友過得都比自己強時,他的思想也慢慢地起了變化。
2009年1月份,上海一家公司的推銷員來到李某所在的集團公司推銷價值300萬元的配件,許諾給予李10%的好處費。李某反復權衡,最終和上海這家公司達成了協議。李將300萬的業(yè)務發(fā)放給上海這家公司,而這家公司則遵循“潛規(guī)則”,將項目的10%作為好處費給了他。
事后,李某為了掩蓋其犯罪行為,便找到了自己開公司的兩個朋友,虛開了4張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將發(fā)票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到上海的這家公司,并讓該公司將好處費匯入兩位朋友經營的公司帳號,朋友在扣除部分好處費后將余款轉給李某。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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