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中院對國家話劇院一級編劇趙云聲起訴單田芳評書侵權做出終審判決:單田芳被判未侵權。
原告趙云聲訴稱,1986年他寫作完成了《趙四小姐與張學良將軍》一書,當年出版。2005年12月,趙發(fā)現單田芳的評書《千古功臣張學良》,與小說極為相似。小說中有的虛構情節(jié),評書中也有。趙云聲向單田芳索賠40萬元。
法院一審時,單田芳辯稱,評書是他從1992年開始準備,在參考了20余部作品所記載的歷史內容,并借鑒一些影視作品的基礎上獨立創(chuàng)作的。趙云聲所稱的虛構情節(jié),是歷史知識。將歷史知識的相同之處視為侵權,沒有法律規(guī)定。
一審法院認定,對于趙云聲所述的虛構情節(jié),單田芳未能提交相反證據或其他出處,而對于源自史實或另有出處的部分,雙方在細節(jié)設計上又存在諸多相同或近似之處。
一審法院認為單田芳對趙云聲書中的情節(jié)進行了一定的使用。但單田芳在具體場景、細節(jié)安排等方面與趙云聲小說有較大差異,包含著大量單田芳自行創(chuàng)作的內容。而且,相同情節(jié)在雙方作品中所占比重很低,所對應的文字內容能夠達到兩三千字左右的相同情節(jié),不過10處左右,未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審法院認定單田芳是對原告小說的合理使用與適度借鑒,沒有侵犯著作權,駁回了趙云聲的起訴。
趙云聲不服,提出上訴。
日前,一中院終審維持原判。 (王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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