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某某趁女孩搭乘手扶電梯時,用手機偷拍女孩的裙底春光。昨日,馬某某被臺江新港派出所行政拘留。
26日下午4時許,王先生和女友到五一路利嘉城購物。兩人乘手扶電梯準備上二樓時,王先生突然聽到“咔嚓”一聲,回頭看到一名男子拿著手機,伸到女友裙底下拍照。
那名男子見王先生察覺了,扭頭就跑。王先生立刻追上去攔住他。該男子姓馬,他承認偷拍裙底春光,并稱這是他第一次偷拍,求王先生放他一馬,保證馬上刪除其女友的圖片。
出于安全考慮,王先生報警。臺江新港派出所民警趕到現(xiàn)場后,在馬某某的手機中發(fā)現(xiàn)了幾十張女子裙底下的照片。原來,馬某某經(jīng)常上黃色網(wǎng)站,有偷窺癖好。他買了一部拍照手機,并選擇在利嘉城手扶電梯上偷拍。
昨日,馬某某因涉嫌侵犯隱私權被新港所行政拘留,并沒收手機。 (記者嚴鑫實習生高夏希通訊員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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