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6月19日電(記者 袁爽 通訊員 徐治平)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試題作為絕密級的國家秘密,在試卷啟用前是嚴禁對外泄露的,但就有這樣一伙人為了一己私利,串通試卷押運人員竊取了試題,并連同部分答案泄露給了多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后果。今天浙江杭州蕭山法院一審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被告人沈永華有期徒刑四年。
1955年出生的沈永華是蕭山本地人,之前為杭州某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007年4、5月左右,被告人沈永華與謝彬(另案處理)開始聯(lián)系2007年全國一級建造師考試考前培訓事項,因謝彬能通過考試作弊的方式提高考生的考試合格率,遂于同年7月10日,兩人約定:由謝彬負責武漢方面掛靠相關建筑公司報名、統(tǒng)一培訓及提供試題內容等事項,由被告人沈永華負責在蕭山等地招收考生并組織到武漢考試等事項。
之后,被告人沈永華以去武漢培訓后考試通過率高為由,組織了270余名考生在9月12日前往武漢培訓考試,并要求在考試通過后,每名考生總共支付2.7萬元至3.6萬元不等的費用。次日,謝彬通過湖北省十堰市人事局考試院評審科試卷押運人員劉克奇(另案處理),以拍照方法竊取了未啟用的于同年9月15日、16日進行的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試題,并組織人員做出答案。考試前,謝彬等人以“集中培訓”之名向該270余名考生透露了試題及答案。
2007年7、8月份左右,被告人沈永華與寧波華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聯(lián)系,由被告人沈永華對該公司參加2007年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員工進行培訓。2007年9月14日早上,謝彬經與被告人沈永華聯(lián)系后,將內容為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試題和答案的電子文件通過“QQ”傳輸給被告人沈永華,被告人沈永華將該電子文件下載保存到U盤內。當天,被告人沈永華讓沈仟向寧波華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的吳佳鑫提供了一只含有2007年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試題及答案等內容文件的U盤,然后吳佳鑫等人將相關內容分發(fā)給參加考試的人員。
經鑒定,上述2007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各科目在啟用前的試題、試卷(包括備用卷)、標準答案及評分標準均屬絕密級國家秘密。該院認為,被告人沈永華伙同他人,以竊取、收買的手段,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系共同犯罪,遂依法做出如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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