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逢高考錄取時節(jié),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吉林省龍鳳陽光教育咨詢公司招生詐騙案件的終審判決結果,張澤柱、孫靖國等13名罪犯因從事高考招生詐騙行為,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報2008年11月17日11版報道《高招詐騙為何輕易得逞》)。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以來,長春人孫靖國伙同張澤柱、劉煥杰等人謊稱能通過在教育部、吉林省招辦的熟人,以點招、擴招等方式,將高考低分或認為錄取學校不理想的學生辦入北京、大連、長春等地高校,學校不同需繳納不等費用,并承諾繳費時簽訂協(xié)議,辦不成全額退款。經(jīng)警方核實,涉案金額高達3600多萬元。
2009年高校錄取工作已經(jīng)全面展開,吉林高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姚革軍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防止各種類型的招生詐騙犯罪。
本報北京7月19日電 (記者董洪亮)近日,北京市教委通報批評招生宣傳違規(guī)的25所民辦高校,這些學校在招生工作中,未按照備案內容客觀、真實、準確地宣傳招生政策、學校資質、辦學性質和辦學條件,個別學校甚至存在嚴重的虛假宣傳問題。
北京吉利大學違規(guī)以本科學歷教育的名義進行招生,其中由學校自主設立的70余種非學歷教育專業(yè)在招生簡章中注明為本科或專科學歷性質,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的區(qū)別。北京興華大學、北京卓達經(jīng)濟管理研修學院、北京中山學院、東方文化藝術學院、北京人文大學、北京黃埔大學等教育機構,回避學校的“非學歷”性質,在專業(yè)介紹中沒有明確區(qū)分自考助學專業(yè)和本校自設的其他非學歷專業(yè),對于本校自設的非學歷專業(yè)也以“本、?啤钡拿x進行籠統(tǒng)宣傳。
北京經(jīng)濟技術研修學院、北京明園大學、北京自修大學、中國書畫函授大學、北京影視研修學院、北京生物研修學院、北京外事研修學院等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未在審批部門進行招生簡章和廣告?zhèn)浒,擅自進行招生活動,且宣傳內容不同程度地存在違規(guī)問題。
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說,市教委將繼續(xù)對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發(fā)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進行檢查,對未經(jīng)備案擅自招生以及虛假宣傳的單位,將依法進行處理。(記者孔祥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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