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義烏7月23日電(記者 張茵 實習生 董齊)用假幣支付車費,被識破后居然亮出西瓜刀搶劫,但逃亡四年后最終還是落入法網(wǎng)。近日,犯罪嫌疑人黃某被浙江省義烏市人民法院以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據(jù)了解,2005年9月23日晚上十點左右,貴州人黃某、趙某以20元的價格租了一輛摩的,從義烏市稠城街道下駱宅到義烏市北苑街道留雅村。而當時趙某身上只有16元錢,黃某身上則有一張100元的假幣。
到了目的地之后,因趙某身上的錢不夠,黃某便拿出那張100元假幣支付車費,在讓摩的司機找零的同時,自己轉(zhuǎn)身朝村子里走。走了大約50米后,假幣被識破,趙某被司機拉住不放。于是黃某立即返回,和趙某各自拿出隨身攜帶的西瓜刀對孫某進行威脅并實施搶劫,劫得59元人民幣后逃離現(xiàn)場。
同年,24日凌晨,趙某被抓獲。2006年3月1日,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一千元,追回贓款50元。2009年4月,逃亡將近四年的黃某在貴州落網(wǎng),因搶劫時黃某未滿十八周歲,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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