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對妻子不予批捕
本報訊 只要一心情不好,吳某就會拿妻子文某出氣,打罵是家常便飯,撕破衣服、性虐待時常有之。當(dāng)丈夫再一次毆打自己時,忍無可忍的文某拿起了榔頭,朝著丈夫砸了過去,吳某受了輕傷。
事后,文某向警方自首,吳某也十分后悔。昨天,得知鄞州檢察院不批準逮捕妻子時,吳某立刻趕到看守所,將妻子接回家。
文某,貴州人,38歲。1988年和丈夫吳某結(jié)婚,兩人開始感情不錯,不久就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等到女兒會走路后,文某就跟著丈夫一起在外打工。
沒想到自從丈夫愛上酒后,酒一喝多就打文某,這讓文某很苦惱。想到在老家的女兒,文某一直在忍。漸漸地,兩人感情變淡。
這兩年,吳某總是找借口指責(zé)文某的不是,心情不好時,就拿文某出氣,不斷對其打罵。
今年8月,吳某更是過分,不僅不讓文某休息,還打罵,進行性虐待,甚至撕破文某的衣服,不讓她出門。
備受虐待的文某幾近崩潰,向吳某提出離婚。
“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吳某聽到文某說離婚后,很是生氣,逼著文某去跳河。
8月8日上午,文某準備上班,臨出門前,吳某又大發(fā)脾氣,撕破了文某的衣服,讓她沒法出門。
“這樣下去,我會被他逼死的!碑(dāng)天下午,看著熟睡中的吳某,文某恨得咬牙切齒,決定用榔頭敲死丈夫,心想寧愿自己去坐牢或槍斃,也比被折磨死好。
當(dāng)榔頭舉到半空,文某猶豫了,她想起公公、婆婆、女兒,要是丈夫死了,他們怎么辦呢?但一想到丈夫以后仍然要這么對待她,文某還是決定教訓(xùn)一下丈夫,便舉起榔頭輕輕砸向丈夫的臉。
隨后,她去派出所自首。案子移送到鄞州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聯(lián)系了吳某。吳某說自己很后悔對妻子實施暴力,一再表示今后要好好對待妻子。
由于吳某是輕傷,而且有錯在先,經(jīng)過慎重考慮,檢察機關(guān)做出了不批準逮捕文某的決定。
本報通訊員 袁晴 戴云琴
本報見習(xí)記者 施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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