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法援全力相助,該案即將移送起訴
河南省洛陽市的李萌萌被好友騙到阜陽,因強烈抗拒入伙傳銷,于今年5月1日從所困的出租屋六樓跳下身亡。昨日,該案已初步偵查完畢,即將移送起訴。
收繳手機輪番“洗腦”
20歲的李萌萌是洛陽市宜陽縣人。 4月25日,李萌萌接到好友楊小娜的電話,稱在安徽阜陽的一家服裝廠工作,每月工資1500元左右,邀請李萌萌來打工。 4月27日晚,李萌萌在阜陽火車站見到了楊小娜,后隨楊來到其住處。當晚,楊小娜以欣賞李萌萌手機為由,將她的手機轉交給另一男子。
次日上午,楊小娜帶李萌萌到一民房里聽課。李萌萌聽了一會就拉著楊小娜出來說:“這是傳銷,我要走。 ”但楊小娜卻說這是直銷。聞訊趕來的楊的朋友連拉帶扯地把李萌萌又帶回出租屋里。他們輪番做李萌萌的思想工作,但李萌萌堅決不聽課。
釀下血案集體逃跑
5月1日凌晨2時許,楊小娜被樓下一陣陣呻吟聲驚醒。她喊起同伙跑下去,發(fā)現(xiàn)李萌萌血肉模糊地蜷縮在樓后的地面上。他們攔下一輛出租車,趕到一家醫(yī)院搶救李萌萌。二十分鐘后,李萌萌停止了心跳。醫(yī)護人員當即報警。當?shù)鼐窖杆仝s到案發(fā)現(xiàn)場,那里早已人走屋空,只留下一些沒有來得及帶走的教材等。阜陽市潁州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楊小娜依法控制。
據(jù)悉,其余嫌疑人均已被網(wǎng)上追逃。阜陽市司法局法援中心指派安徽弘大律師事務所的兩名律師代理受害人家屬參加訴訟。昨日,代理此案的張華律師介紹,繼《禁止傳銷條例》實施三年后,今年2月28日全國人大通過了“組織領導傳銷罪”,此案若查實后,可數(shù)罪并罰,另以傳銷罪立案偵查起訴。 (文中人物除律師外,均為化名)(聶學劍、張杰、陳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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