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了,這是我的職業(yè),還有什么好說的?你還是認了吧!边@是寧明縣女子邱麗在逃離夫家后,發(fā)給安徽省的“丈夫”李榮鋒的手機短信。從18歲到今年21歲,邱麗把騙婚當成自己的職業(yè),多次和別人結婚后玩失蹤。她和其他騙婚團伙成員落網(wǎng)后,職業(yè)騙婚也露出了不為人知的內(nèi)幕。
外來媳婦集體逃跑
邱麗是在逃跑了兩年后落網(wǎng)的。她和其他4名“職業(yè)新娘”,導演了一起集體失蹤事件,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今年23歲的朱善波是江西省上饒市人,由于在少年時遭遇車禍,造成講話不清楚,一家人很為他的婚事著急。朱善波21歲時,他姐姐聽說上饒市朝陽區(qū)的村民鄭某,可以幫人到廣西找媳婦,便找到了鄭某。
在鄭某的帶領下,在2007年11月份,朱善波和姐姐等幾個老鄉(xiāng),到了廣西寧明縣城林花的家。林花找來一個叫小翠的姑娘,稱是她的侄女。得到1.2萬元的“身價錢”后,小翠第二天就跟朱善波回到江西結婚。朱家擺了幾十桌酒席宴請親朋好友,又給小翠買了金戒指等物。可好景不長,2008年1月初,朱善波的新娘就逃跑了。
當年,經(jīng)林花等人介紹,與小翠一起嫁到附近鄉(xiāng)村的,還有村民潘維旺的新娘小梅。2008年1月13日,朱家親戚打電話給潘維旺,告知小翠逃跑的消息,并問起小梅的情況。潘維旺告訴他,新婚不久,他妻子小梅以回寧明縣娘家為借口溜走了。
與朱善波、潘維旺有相同遭遇的附近村民中,同樣來自寧明縣的外來媳婦邱麗、小芬,都在這幾天內(nèi)相繼逃跑。
在4名寧明籍的媳婦中,最厲害的當數(shù)邱麗。她與丈夫同居兩個多月后,于2008年1月7日逃跑。其丈夫追到寧明縣打她手機時,得到的答復是:“我不回去啦,你回去吧!贝蚨鄮状坞娫挄r,她干脆說:“你再不回去,我就叫人打死你,殺死你!”
警方抓獲“職業(yè)新娘”
4名外來媳婦逃跑后,“賠了夫人又折兵”的4名江西男子,在鄭某帶領下到寧明縣報了案。
寧明縣警方立案偵查后,在2008年2月20日,將小翠、邱麗抓獲。因主要犯罪嫌疑人林花未抓獲,邱麗、小翠在被民警傳喚結束后,暫時釋放放回家。邱麗再次到江西省騙婚時,終落法網(wǎng)。
今年3月24日,在江西省瑞昌市何演波的家里,“新婚”不久的邱麗被當?shù)嘏沙鏊拿窬塬@。民警告訴何演波,邱麗是一名騙婚在逃犯,曾“騙婚多起”。
邱麗與何演波相親是在今年3月1日。他們通過在憑祥市的一個朋友介紹認識。雙方感覺良好后,商量結婚的事宜進展神速:3月7日,何演波給邱麗的“父親”1.6萬元“身價錢”后,第二天兩人就返回江西。3月10日,兩人拍了結婚照,次日到民政部門領了結婚證。何演波還在后來的幾天內(nèi),為新婚妻子購買了數(shù)千元的衣服及金戒指、家具、摩托車等物。
邱麗落網(wǎng)后,何演波才知道,妻子在兩個多月前,還做過別人的“一夜新娘”。李榮鋒是安徽省績溪縣人。2008年12月初,林花身先士卒打“前站”,嫁給績溪縣53歲的老馮。后來,林花叫老馮幫她“侄女”邱麗找對象,結果找到了李榮鋒。
在花了1.3萬多元的“身價錢”后,2008年12月29日,邱麗與李榮鋒在當?shù)孛裾块T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當天晚上,兩人過了一個新婚之夜。第二天起來,李榮鋒卻發(fā)現(xiàn)妻子不見了。
逃跑后的第二天,邱麗給李榮鋒發(fā)了一條短信:“對不起了,這是我的職業(yè),還有什么好說的?你還是認了吧!
真真假假“三部曲”
邱麗被江西省警方抓捕時,寧明縣警方也展開行動。今年3月18日、19日,民警在寧明縣城將犯罪嫌疑人小梅、林花抓獲。至此,以林花、邱麗為首的一個騙婚團伙,露初端倪。
據(jù)警方查明,今年47歲的林花是寧明縣人。4名嫁到江西省的寧明縣女子,就是她介紹牽線進行騙婚。他們事先商量好騙婚方法,由林花負責幫幾個騙婚女介紹對象,讓邱麗等人假裝同意嫁給男方,然后由林花跟對方談價錢。騙婚得錢后,大家分贓。
為了能成功騙婚,這伙人往往拋出真實情況作誘餌,然后一步步地實施騙局。
首先是尋找中間人。林花尋找的中間人,基本都是受害者的熟人,一般先派一個人下嫁“扎根”,再由先嫁的人陸續(xù)介紹其他“職業(yè)新娘”給當?shù)厝。這種方式,很快能獲得受害者的信任。林花還要求這些女子“和男方同居3到5個月后”再伺機串通逃跑。
其次是用部分真實情況消除受害者疑慮。這伙人利用婚姻登記沒有聯(lián)網(wǎng)的情況,在騙婚時,拿真實資料與男方去登記。如,林花將江西省的徐紹健騙到寧明縣與當時18歲的邱麗相親時,徐紹健就不無擔心:“我年齡這么大了,邱麗還不滿20歲,到時她會不會跑?”林花就安慰他說:“不會的,她有身份證、戶口本,能跑到哪里去?我用我的人頭來擔保!痹诎l(fā)現(xiàn)邱麗的身份證、戶口本是真實的后,徐紹健打消了顧慮。
再次是偽造一個虛假家庭。江西省的何演波與邱麗在寧明縣會面后,他的親屬團沒有貿(mào)然交出禮金,而是先核查了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證實無誤后,又要求和邱麗的家人見面。林花讓自己的哥哥冒充邱麗的父親,還專門教哥哥怎么說話。
當何演波問那個冒牌貨,愿不愿意將女兒嫁給他時,林花的哥哥就說:“你們年輕人談戀愛,我們作為老人管不了,你們倆同意就得了。”核了證件、見了家人,何演波等人再無懷疑,將1.6萬元禮金奉上。案發(fā)后,警方向邱麗的父親調(diào)查時,才知道老人被蒙在鼓里。
林花交代,她的一些“同行”,與寧明縣、龍州、憑祥等地的人合伙,經(jīng)常帶著當?shù)厣踔镣鈬呐巳ヲ_婚,“每年都成功幾單”。
騙婚行為破綻百出
今年8月4日,寧明縣人民檢察院指控林花、邱麗犯詐騙罪,并對她們提起公訴。
9月24日,寧明縣法院一審宣判,認定兩人犯詐騙罪,判處林花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邱麗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兩人提出了上訴,目前尚未有終審判決。
據(jù)辦案人員介紹,其實林花等人的騙婚行為,主要是針對農(nóng)村大齡青年或身體有特殊原因、文化層次比較底的人群。如果受害者稍微辨別,她們的騙婚行為其實是破綻百出的。如,在騙婚女提供真實身份證時,如果到實地詢問村委會等部門,就會捅破騙局。
騙婚女嫁到受害者家后,與真正安心嫁人的媳婦,有著很大差別。一般是頻頻伸手要夫家買貴重物品。如,邱麗嫁給何演波后,就只帶了一套衣服。何演波當時還疑惑地問她:“怎么不多帶幾套衣服,你這是嫁人!鼻覃愰_口就叫他幫買了不少衣服,還有金戒指等貴重物品。有的騙婚女甚至要求丈夫買4枚金戒指。
在何家半個月中,何家人還發(fā)現(xiàn)邱麗“每天電話特別多”,而且還有吸煙等陋習。在她被捕前一個晚上,她還要錢買項鏈、耳環(huán)、手鏈。
騙婚女在受害者家一旦住久,破綻也會逐漸露出,她們很快就會在完全被識破前溜之大吉。如有的找借口洗澡一去不回,有的趁在逛街時讓同伙匯來路費走人,有的讓男方送回老家后再甩掉“尾巴”。
辦案人員提醒,一旦遭遇騙婚,受害者應該馬上報案,既能為逮住騙婚者贏得機會,又避免更多的人受騙。 (文中當事人均是化名)(南國早報) (記者 駱南華 通訊員 王紹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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