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重慶抓獲的十九個涉黑團伙中唯一女首犯謝才萍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謝才萍被控的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五宗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8年,并處罰金102萬元人民幣。圖為謝才萍團伙成員相繼被押解上警車。 中新社發(fā) 銀雪 攝
中新網重慶11月3日電(郭虹 銀雪 杜遠)記者上午從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重慶謝才萍和黎強兩團伙涉黑案審判長洪濤今天下午將直面媒體記者,對案件庭審過程回答記者提問。
今天上午,隨著洪濤宣讀判決書的話音落下,備受關注的重慶女黑老大、文強弟媳謝才萍一案的一審落下帷幕。10月31日,同樣由洪濤擔任審判長的黎強等人“涉黑”剛剛結束為期6天的庭審。
據介紹,今年40歲的洪濤于1988年4月,考入原四川省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在法警隊、執(zhí)行庭、刑一庭從事書記員、助審員工作;2006年8月至2008年3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工作,歷任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審判長;2008年4月以來,任市五中法院刑一庭副庭長。其中,2004年被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市法院系統(tǒng)優(yōu)秀法官,2006年被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優(yōu)秀法官。
自1995年以來,洪濤一直從事刑事審判工作,曾主辦市五中法院分設建院以來的首件刑事案件——李安模故意殺人案。2008年辦理了余國勝等5人“涉黑”案、呂紅兵等8人“涉黑”案、陳波等15人“涉黑”案、程強等13人“涉黑”案,對“涉黑”案件的審理具有豐富的審判經驗。
在謝才萍等22人“涉黑”案中,洪濤擔任審判長。針對被告人人數多達22人,辯護人多達21人,起訴罪名多達8項的情況,合議庭預測到庭審時間可能會比較長,內部作了明確分工。審判長洪濤主要負責庭審的全面駕馭,主持質證和辯護,合議庭成員江玲、馬成楷各負責四個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訊問。
法庭調查階段從10月14日上午9:30到晚上21:30結束,僅中午休息了一個小時,全面審查了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并重點審查了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首要分子、骨干成員和“保護傘”的事實,法庭質證階段認真聽取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證據提出的異議。注重庭審節(jié)湊的把握,既保證了公訴人的依法公訴,又保護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權利,對于重復發(fā)問及不文明的言辭,及時依法予以制止。
法庭辯論階段,洪濤作為審判長引導訴辯雙方圍繞是否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是賭博罪還是開設賭場罪,是否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12個爭議焦點問題,從10月15日下午16:30到深夜22:30,展開了長達6個小時的激烈辯論。事后,參加旁聽的15名代表委員對庭審予以了充分肯定,認為庭前準備充分,組織得力,庭審規(guī)范有序,整體水平質量高、效果好。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