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工作人員,妻子是名校的在讀博士,這樣一對新婚夫婦在攀爬箭扣長城時突然遭遇雷擊,導致跌落長城死亡。遭遇人生巨大變故的4位父母將箭扣長城山腳下的西柵子村村委會以及出售門票的生態(tài)觀光園告上法庭。今天(26日)上午,北京懷柔法院雁棲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
這起轟動一時的慘劇發(fā)生在今年6月13日,這對新婚夫妻與3位朋友來到懷柔區(qū)雁棲鎮(zhèn)西柵子村。在箭扣生態(tài)觀光園售票處,他們每人花20元門票進入生態(tài)觀光園游玩,后又開始游覽箭扣長城。當?shù)竭_景點“鷹飛倒仰”時,5人突然遭遇雷擊,暫時失去活動能力,但還處于清醒狀態(tài)。此時夫婦倆跌落山下,不幸身亡。
法庭上,被告觀光園答辯認為,觀光園所售門票背后的“游人須知”上已清楚地寫明了“禁止攀爬未經開發(fā)的野長城”的相關提示條款,同時進入長城區(qū)的有關路口已安排了有關工作人員從事勸阻工作。按照長城保護條例,為了不破壞長城風貌,長城上是不能裝護欄、避雷針的,八達嶺、慕田峪這些對外開放的長城也沒有安裝避雷針。這起事故是游客自行攀爬禁止攀登的野長城,觀光園沒有責任。
但原告代理人指出,這種提醒不過是做做樣子,其實提醒條款更像是廣告,借此吸引游客。代理律師劉政用“荒山野嶺”來形容觀光園。據(jù)他調查,園區(qū)沒有明確四至,園區(qū)與非園區(qū)之間沒有設置有效區(qū)隔,除了能通往箭扣長城外,這里幾乎什么都沒有,游客到這里的目的也正是為了攀登長城。一旦出事,園方又以警示過游客來逃避責任。西柵子村村委會就是這個觀光園的投資人。
原告認為,村委會和觀光園在事實上已經將箭扣長城作為旅游景點實際經營,兩被告就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應為園內設施安裝避雷設備,修葺道路。但兩被告沒有實際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對于兩名受害人的死亡具有重大過錯,因此要求兩被告賠償4原告死亡賠償金、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喪葬費等共計60萬元。
專家說法
觀光是個幌子,其實就是在掙長城的錢
中國長城協(xié)會《萬里長城》雜志編輯部主任鄭嚴告訴記者,位于懷柔的箭扣長城是萬里長城的精華段,因此吸引了大批美術、攝影愛好者。這里的村子都是全村搞旅游。有的村委會建立生態(tài)觀光園設卡收錢,不過觀光是個幌子,其實就是在掙長城的錢。
就此案來說,遇難者自身負有很大責任。野長城是明令禁止攀登的,山下全是禁止攀爬的警示牌。但是從生態(tài)園去長城的路暢通無阻,會讓人覺得這里是個開放的旅游區(qū)。
鄭嚴說,幾乎年年都有人在箭扣長城受傷,過去也發(fā)生過多起死亡案例。因為雨后的箭扣有云海,所以天氣越是惡劣游人越多。這種情況除了會造成傷亡,同時也對殘長城危害巨大,現(xiàn)在殘長城一年不如一年,很多游客在搬長城磚回家。如果政府的管理還不到位,這種慘劇還會發(fā)生,長城也將加速損毀。(記者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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