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重慶4月8日電(連肖 劉線平)父親開著燈睡覺,兒子干農活回家后把燈關了,父親呵斥:“不準上大學了!”被激怒的兒子遂揮起斧頭砍死了親生父親。日前,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作案大學生劉清華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9年夏,西南科技大學的大二學生劉清華回到老家重慶市大足縣寶頂鎮(zhèn)車家村過暑假。8月26日23時許,劉清華干完農活回家后發(fā)現(xiàn)父親開著燈睡覺,于是就隨手將燈關掉。父親劉孝全對此行為十分不滿,并對劉清華破口大罵,其中一句“不準上大學了”將劉清華激怒。
劉清華一氣之下,操起斧頭向父親腿部砍去,其母親在慌亂中奪下了他手中的斧頭。隨后,劉清華又從屋檐下找來一把砍竹子用的篾刀,朝父親頭部猛砍20余刀,致其當場死亡。父親劉孝全死后,劉清華將其尸體埋葬于自家房屋后的山坡上。2009年9月4日,重慶市大足縣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將正在四川省綿陽市西南科技大學讀書的劉清華抓捕歸案。
據(jù)劉清華的母親介紹,劉清華自幼喜歡讀書,從小學到大學,成績一直很好。但由于家庭貧困,父母均是無穩(wěn)定工作的農民,其父劉孝全一直不太贊成他讀書。大足縣法律工作者趙志強、鐘思偉經調查發(fā)現(xiàn),劉孝全脾氣暴躁,經常對劉清華實施打罵行為,在劉清華的身上,有幾處傷疤均為父親施暴而致。
2010年3月3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近日,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劉清華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jù)悉,劉清華于2007年9月考入大學,在校期間成績良好,課余時間喜歡寫作,經常在校內刊物上發(fā)表一些文字作品。目前,劉清華表示接受判決結果,不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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