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東直門爆炸案一審宣判,被告獲刑7年,稱不再上訴。22歲被告人雷森,自制爆炸物在東直門外大街引爆,將過路的一名美國籍男子炸傷。他稱,因生活不如意,總是受別人欺負(fù),加上從小被親生父母拋棄,因此打算報(bào)復(fù)社會(hu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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