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12月15日,江蘇豐縣校車事故第四次新聞發(fā)布會在豐縣舉行,通報該縣“12•12”交通事故學生的救治及事故善后處理最新進展情況。
同期:江蘇徐州豐縣人民政府 副縣長 張斌
解說:12月15日,江蘇豐縣校車事故第四次新聞發(fā)布會在豐縣舉行,通報該縣“12•12”交通事故學生的救治及事故善后處理最新進展情況。
同期:江蘇徐州豐縣人民政府 副縣長 張斌
目前在徐醫(yī)附院、市中心醫(yī)院繼續(xù)治療的8名受傷學生中,7名學生傷情繼續(xù)趨于好轉(zhuǎn),正在恢復。另外1名重癥患者傷情較前有明顯好轉(zhuǎn),14日晚已意識清醒,能認寫,生命體征穩(wěn)定。
解說:據(jù)通報,每個遇難學生家庭將獲賠50.26125萬元。目前,15位遇難學生家庭中,已有2個家庭就賠償金達成意向。
同期:江蘇徐州豐縣人民政府 副縣長 張斌
經(jīng)(豐)縣公安局交(巡)警部門初步認定,本次事故駕駛員負全部責任,因其無力支付巨額賠償,(豐縣)縣政府核定給每位遇難者家庭代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計25.26125萬元,同時(豐縣)縣政府一次性支付撫慰救助金25萬元,合計50.26125萬元。
解說:豐縣副縣長張斌表示,根據(jù)《江蘇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43條第2款的規(guī)定和遇難學生家長要求,故不能公開發(fā)表遇難學生名單。
(湯苗苗 邵國棟 江蘇豐縣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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