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一則微博消息“記者被全國通緝”猶如一枚重磅炸彈,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
被“通緝”的是《經濟觀察報》公司新聞部上海記者站記者仇子明,其曾發(fā)表一系列有關上市公司凱恩股份的報道,被該公司所在地的浙江省麗水地區(qū)遂昌縣公安局以“涉嫌損害公司商業(yè)信譽”罪于7月23日公布于公安網上,認定其為“刑拘在逃人員”。
據該通緝令稱:“2008年以來,該犯罪嫌疑人仇子明利用網絡散布虛假信息及公開散發(fā)傳單,詆毀某公司,嚴重影響該公司生產經營,其行為涉嫌損害商業(yè)信譽罪名。遂昌縣公安局,7月23日簽發(fā),列為刑拘在逃人員!
有知情人士指出,經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審批,麗水市遂昌縣公安局將嫌疑人相關信息掛上“負案在逃人員網”,“等于變相全國通緝”。
遂昌公安局:
已掌握相關“確鑿證據”
7月28日下午,浙江省麗水市遂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黃井洪對媒體公開表示,仇子明確實因為涉嫌“損害公司商業(yè)信譽罪”而被網上通緝。同時,他指出,“仇子明只是涉嫌該罪名,任何涉嫌有罪的嫌疑人在沒有被法院判決有罪之前,都可稱作嫌疑人,公安機關辦理此案符合法律程序,稍后會對此事給公眾一個交代。”
據媒體報道稱,遂昌縣公安局有關人士28日曾表示,警方已經掌握了仇子明一案的相關 “確鑿證據”,但目前不便透露詳情,且可能將于7月29日向媒體發(fā)布新聞通稿,以作出具體說明。
遂昌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應事建7月28日晚間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整件事由公安局內部相關職能部門具體操作,其本人并不了解詳細情況,仍需向上級領導進行反映。
凱恩股份公司董秘田智強于7月28日下午對媒體表示,直到當天才知曉該記者遭通緝一事,不方便發(fā)表任何評論。公司早已對仇子明惡意誹謗、誣陷的違法犯罪行為向遂昌縣公安局報案,公安局已經在5月20日正式立案偵查。但在報案之后的事情就不關他們的事情了,采取通緝或者其他方式是公安局的事情。但公司堅持對仇子明惡意誹謗、誣陷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控告,對事情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記者:我是潛伏 不是潛逃
被曝遭網上通緝24小時之后,“記者被通緝”事件的“一號男主角”仇子明的手機依然處于關機狀態(tài),不過,微博成了其與外界溝通的主要渠道。
7月28日凌晨,仇子明在微博上發(fā)文稱:“正在某地隱居,悠閑地抽著煙,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遂昌公安局,有本事就抓到我!
28日1點49分,仇子明的微博內容更新如下:“我知道我會被鎖定IP,但我發(fā)完這條微博就換地方了。之所以出來說話,就是我不怕,我所報道的都是事實,手上有王白浪犯罪鐵證,系列報道間隙,公司找人行賄我未遂。我的消息也很靈通,警方剛通緝我,我就知情了,我是潛伏,不是潛逃……”
據了解,仇子明曾在南京某媒體任職,在半年前成為經濟觀察報常駐華東分社記者。
凱恩股份系列報道的第一篇文章《凱恩股份改制偷天換日 證監(jiān)局已展開調查》于6月5日發(fā)表,質疑該公司在過去的改制、土地轉讓以及上市公司資產轉讓存在問題,涉嫌國有資產流失,而凱恩股份實際控制人王白浪自今年1月開始大幅減持凱恩股份股票,截至報道日,套取現金近2億元。據悉,這個選題的策劃者是仇子明本人,經濟觀察報某高層對 《每日經濟新聞》表示,“他(仇子明)在五月中旬接到了報料人的材料,經過大約兩三周時間的調查和準備后,文章最終發(fā)表,調查取證是非常扎實的!
6月22日,仇子明再次采寫報道《凱恩股份再調查:隱瞞的關聯交易》。報道稱,凱恩股份涉及到的凱豐紙業(yè)的收購,以及另外兩宗對浙江亨寶德紙業(yè)的收購行為中,均可能存在關聯關系的嫌疑。
7月份,仇子明發(fā)表文章《凱恩股份電池業(yè)務前景不明 巨額關聯交易價值幾何》及 《新華基金被忽悠?4700萬元接凱恩股份 “飛刀”》,涉及凱恩股份巨額關聯交易。
昨日晚些時候,《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輾轉聯系上了仇子明,他表示,“我很好啊,不要擔心我……另外,我所在的報社已經拿到了當地公安下達的文書,對我的這個事情,報社態(tài)度還是很堅定支持的,何況我寫的稿件沒有任何的問題,凱恩股份曾危機公關,但都被拒絕,我只是在想繼續(xù)做這個報道的時候,出現了這一事件!
報社:記者是職務行為
昨日(7月28日),經濟觀察報副總編輯王勝忠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記者仇子明的稿件操作沒有任何問題,在這個選題的報道過程當中,相關的部門領導和編輯始終在嚴謹跟蹤,“現在我們最擔心的是和仇子明無法通暢聯系,擔心他的安全,在這件事情上我們會支持他”。
王勝忠還告訴記者,仇子明的報道是記者的職務行為,所有的稿件都經過報社的嚴格審核,“如果凱恩股份對報道有異議,應該先發(fā)律師函,找到報社來協調解決”。
昨日,“仇子明”成為了經濟觀察報編輯和記者們討論不止的話題。
據悉,7月27日晚上10點多,王勝忠接到了華東分社負責人的電話,稱記者仇子明遭到浙江麗水遂昌縣警方網上通緝。“我當時的第一感覺就是震驚,負面報道出來以后,我想到可能會有爭議,但是并沒有想到一個記者會被全國通緝。”,王勝忠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報社中高層領導立即聯系,開始討論對這一事件的處理辦法。
同樣,仇子明的同事們也很快獲得消息。28日上午,一位編輯在公交車上用手機瀏覽新聞時也發(fā)現了這則消息,“我當時只是瀏覽了標題,并沒有反應過來被通緝的對象就是我們的記者,到了報社之后,我才了解到事情的原委”。
王勝忠告訴記者,現在不怕凱恩股份的起訴,最擔心的是仇子明本人的安全問題,“現在還不知道他具體在哪里,基本聯系不上。此外,我們也正在和浙江麗水遂昌縣政府聯系,不過暫時沒有新進展”。
7月28日下午,經濟觀察報在其網站發(fā)布《經濟觀察報嚴正聲明》表示,“本報記者仇子明因對浙江凱恩特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新聞報道而被網上通緝,本報深感震驚,對記者仇子明及其家屬的狀況深感擔憂。作為公眾公司,凱恩股份負有準確、完整和充分信息披露的義務,公眾享有知情權,媒體有合法正當的輿論監(jiān)督權力。在報道過程中,相關當事人和記者多次受到利誘、威脅。對于有人試圖借助公權力壓制輿論監(jiān)督,威脅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我們表示強烈譴責!
《聲明》還同時表示,正在向國家新聞出版署、中國記協等機構申訴,反映相關情況。但截至記者昨晚發(fā)稿,該申訴還未正式發(fā)出。(孫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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