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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南風股份發(fā)布公告稱,公司董事鄧健偉于2010年11月2-3日累計賣出公司股票236,746股,均價59.187 元/股,最高價59.478元/股;2010年11月3日,由于操作失誤,鄧健偉又以均價59.30元/股買入公司股票40,000股。
因此,鄧健偉這一股票買賣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guī)則》的規(guī)定。
對此,南風股份董事會以其最高賣出價計算,將鄧健偉本次買入公司股票較其賣出最高價盈利約7120元收歸公司所有。此外,鄧健偉承諾六個月內(nèi)不再買賣公司股票。南風股份同時表示,公司將進一步做好這方面的教育監(jiān)督工作,杜絕此類事件再度發(fā)生。(謝 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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