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協(xié)議》簽署20年,功已成,身未退。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自1990年《金門協(xié)議》簽署至今,兩岸紅十字組織共同實施雙向遣返作業(yè)217批,雙向遣返3萬多人,其中大陸向臺方遣返私渡人員、刑事犯、刑事嫌疑人96批392人,本報記者多次現(xiàn)場直擊“海峽號”和“新海峽號”雙向遣返的過程。
□案例
1997年7月16日
馬祖—馬尾遣返劫機犯黃樹剛等
1993年,大陸連續(xù)發(fā)生了10起劫機逃往臺灣的事件,引起國際民航界的高度關注。臺灣當局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拒不遣返劫機者,甚至對一些劫機來臺人士給予變相獎勵、支持,以致臺灣成為劫機者不約而同的首選地。后來在國際民航界的強大壓力下,臺灣當局才不得不著手遣返大陸劫機犯。
1997年7月16日,臺灣首批遣返的大陸劫機犯是黃樹剛(男)和韓鳳英(女)。
1993年9月30日,楊明德、韓鳳英夫婦攜帶年僅6歲的獨子楊洋登上了濟南飛往廣州的航班,該機于13時34分在濟南機場起飛;14時43分,楊明德威脅機組,要求飛機改飛臺灣;15時35分,飛機安全降落在臺灣桃園機場,人機均安全。臺灣地區(qū)的司法機關判處楊明德有期徒刑9年、韓鳳英有期徒刑6年。
1999年2月8日,臺灣海基會與警方安排了一架“劫機犯專機”,將楊明德和林文強等9名劫機犯罪嫌疑人從臺北運往金門,準備于9日上午在金門辦理交接。然而,飛機從臺北飛往金門過程中,卻意外發(fā)生楊明德再劫機事件。楊明德、林文強于2007年8月14日從“兩馬”遣返回大陸。
2007年1月25日
馬尾—馬祖遣返搶運鈔車犯李漢揚
2007年1月2日,臺北市發(fā)生一起搶劫運鈔車案件,犯罪嫌疑人搶走現(xiàn)金達5600萬新臺幣。臺灣警方經(jīng)調查發(fā)現(xiàn),衛(wèi)豐保全公司運鈔車司機兼保安李漢揚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李已攜帶20萬新臺幣搭乘飛機逃往香港并潛入大陸。
1月5日,大陸警方得知此事后,立即部署有關地方公安機關查找該犯罪嫌疑人下落并全力實施抓捕。大陸公安機關在2007年1月25日按照《金門協(xié)議》經(jīng)“兩馬”遣返犯罪嫌疑人李漢揚、李金瓚。
2004年9月23日
馬尾—馬祖遣返臺灣十大槍擊犯薛球
薛球、陳益華二人早年混跡于新竹一帶,先后在桃園、新竹、苗栗一帶,犯下包括2001年元月新竹市臺軍財務組強盜案在內的重大金融機構強盜案9件、竊盜案15件,以及2001年1月臺中市副議長張宏年綁架案等,2003年逃往福建,還繼續(xù)作案,被列為臺灣十大槍擊要犯。
2004年7月6日,大陸公安機關先在廈門逮捕陳益華等人,8天后,大陸公安機關循線追至珠海逮捕薛球,押回廈門,和陳益華等人一同關在廈門監(jiān)所,2004年9月23日從馬尾—馬祖遣返回臺。
《金門協(xié)議》商談者
大陸:
紅十字總會秘書長韓長林國臺辦副局長樂美真紅十字總會臺灣事務部副部長張希林福建省紅十字會副會長計克良福州市政法委書記、臨時任命為福州市紅十字會副會長方慶云
臺灣:
紅十字組織秘書長陳長文紅十字組織副秘書長常松茂紅十字組織“國際組”主任徐祖安臺軍參謀本部作戰(zhàn)處長室中將執(zhí)行官鄧定秩
□小資料
新海峽號
1990年9月12日,海峽兩岸紅十字組織在臺灣金門簽訂了《金門協(xié)議》,就雙向遣返問題達成協(xié)議,建立了海上遣返渠道。1993年9月,原“海峽號”接運船正式列編服役,專門擔負海峽兩岸雙向遣返作業(yè)任務。2005年7月13日,新“海峽號”穿浪雙體工作船建成下水啟用。(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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