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29日電 臺北市文化局28日召開文化資產(chǎn)委員會之后,文化局長李永萍今天(29日)表示,對于掛在“中正紀念堂”的百合布幔,文化局29日再度開出20萬元(新臺幣,下同)的罰款,而對于大忠、大孝門及本館的修繕工程,市府限期補件,并且要求本堂的鷹架要立即拆除,并且開銅門,必要時基于安全或其它理由,才會強制處理。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臺北市文化局28日召開的文資委員會,“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依舊沒有派員出席,對于“中正紀念堂”本館布幔及鷹架,還有大忠、大孝門鷹架工程,臺北市府29日做出新的處理,對于“教育部”沒有自行拆除本館的百合布幔,文化局再度依照文資法30條開罰20萬元,累積已經(jīng)罰處了100萬元。
至于臺北市文資委員會決議,大忠及大孝門的鷹架工程,管理處必須7天之內(nèi)補送工程修繕計劃等,不需立即拆除,本館的鷹架必須立即拆除,并且15天內(nèi)補件完成。
文化局長李永萍表示,會先要求管理處自行拆除,如果沒有主動拆除,除了連續(xù)開罰,基于安全及其它必要因素,才會強制處理。
臺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表示,對于“中正紀念堂”的執(zhí)法,臺北市府不會漫無目的的開罰,還是會希望與“教育部”做有效的溝通,至于本堂鷹架,如果遇到臺風等安全考慮的因素,不排除再度進行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