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22日電 臺灣低生育率在全世界敬陪末座,當局為鼓勵家庭多生子女,研擬多項獎勵生育措施,除了育兒津貼、稅收減免之外,對于育有三名以上子女的家庭,將額外再提供補貼支付購屋貸款利息,分擔家長的育兒經濟負擔。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按照臺當局人口政策草案,對于育有兩名子女的家庭,將由政府補貼公共交通費,如乘車費用、高速公路通行費、公立停車場收費等給予優(yōu)惠;另外在公共文化休閑設施,如博物館、美術館、音樂廳等藝文設施門票優(yōu)惠,公園、公立休閑設施等,也有門票優(yōu)惠。優(yōu)惠的期間條件,考慮家庭最小子女從零歲到六歲或到十二歲為止。
不過,最受矚目的育兒津貼沒提具體補助數(shù)字,草案內容僅提及,經研議后確定可以發(fā)放,但為求公平起見,有關發(fā)放的年齡層、胎次、金額、及家庭的收支狀況等資格條件,必須同時考慮并審慎研訂“新法”,始得據(jù)以施行開辦。發(fā)放時間考慮從兒童零歲至十八歲成年為止。
草案另規(guī)劃,不論勞工或軍公教的生育給付,都增加到三個月薪資。未來將修訂“勞工保險條例”調整生育給付,原訂一個月提高為三個月,并修訂“軍公教員工待支給要點”的生育補助,由原訂兩個月增加至三個月。
草案中提出減稅的優(yōu)惠,未來將修改“所得稅法”,研議十八歲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免稅額,比照老人為一般免稅額的一點五倍,有關六歲以下子女的托育費用可以列舉扣除,以及教育費用的列舉扣除額改為每名在學子女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除了實施育兒津貼、稅收減免之外,草案另指出,為積極協(xié)減輕家長育兒經濟負擔,對于育有三名以上子女的家庭,額外提供補貼以支付購屋貸款利息之做法,分擔育兒責任。
草案內容指出,針對二十三歲以上的已婚役男,也可適用以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給予因受教育而緩兵役的已婚男性替代役,得以通勤方式服役,可以同時照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