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舍身"抓嫖妓?高雄縣警局:不允許此法辦案
2008年03月27日 14:39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3月27日電 為了查緝色情警察還得犧牲色相“獻身”嫖妓嗎?高雄縣傳出有某分局警察兩度喬裝成嫖客,進行全套的性交易,再寫成報告書向法院申請搜索票,卻慘遭法官駁回,高雄縣警察局則強調,不可能允許警察以獻身嫖妓的方式來辦案。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穿著火辣的小姐坐在客人大腿上磨蹭,接著衣服一件接著一件脫,越玩越大膽,畫面讓人看了臉紅心跳,外傳高雄縣某分局為了查緝色情,竟然由警察喬裝成嫖客進入按摩店,“真槍實彈”和小姐進行全套的性交易,把整過程巨細靡遺寫成一份報告書,向法院申請搜索票,卻慘遭駁回,對此縣警局很低調。
高雄縣警局行政課長吳升航表示,“在執(zhí)行查緝的時候,必須遵守到最后一道防線,絕對不可以自己獻身!
根據了解,警察兩次嫖妓就花了將近1萬元,結果連搜索票也沒申請到,只是令人質疑的是警察查緝色情,真的有必要花公帑真正上陣嗎?這點就連縣警局也不表認同。
吳升航表示,“那如果說他沒有查緝到,就要由警察自身來負擔這個經費!
高雄縣警局強調,如果發(fā)現警察以嫖妓的方式來辦案,會加以勸導,畢竟為了搜證而親自下海獻身演出,不只惹爭議,對警察來說,會不會也太犧牲了點?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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