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警方逮捕涉嫌擄人凌虐強索遮羞費的惡煞,其中嫌犯林楓杰(中)還逼被害人吞下兩顆子彈,手段兇殘。 (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男子追求高中女生被其黑道男友囚禁凌虐14天
2008年10月16日 13:17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0月16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北市一男子想追求一名女高中生,卻被該女生的黑道男友以調(diào)戲女友為由率眾押走。一群惡煞囚禁他十四天,用釘槍釘手指、吞子彈和火燒頭發(fā)等方式凌虐,逼他簽兩百萬元本票做遮羞費,手段十分兇殘。
該男子獲釋后不敢報警,臺北市警方輾轉(zhuǎn)得知主動偵辦,15日逮捕六名黑幫成員以及兩名少女,主嫌陳某仍在逃。
警方調(diào)查,該男子在一家清潔公司當職員,幾個月前他在網(wǎng)上認識簡姓和楊姓少女,三人經(jīng)常連絡(luò)。該男子有意追求簡姓少女,偶爾會有搭肩、摟腰等親昵動作。
簡姓少女的男友陳某是黑道分子,他認為女友被人調(diào)戲,今年八月四日上午唆使楊姓少女騙出該男子,并伙同他人,將被害人押到臺北市一民宅內(nèi)拘禁。
陳某向該男子嗆聲“敢偷摸我馬子”,拿出木工專用的釘槍釘男子的右食指,其同伙不顧被害人慘叫,再逼其吞下兩顆九○口徑子彈,還拿殺蟲劑點火噴燒頭發(fā)和臉頰,手段極為殘忍。
該男子受不了凌虐,當天就簽下兩百萬元的本票作為“遮羞費”。不過這群惡煞擔心該男子傷勢太重被察覺,囚禁被害人兩個星期“養(yǎng)傷”后才釋放,期間還要被害人先向清潔公司領(lǐng)取九千多元薪水,交給陳某等人當作“茶水費”。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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