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2日電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經營之神”王永慶的遺產稅繳納期限預計本周將到期。依法王永慶的財產繼承人必須在期限內繳清外傳一百四十七億元(新臺幣,下同)的稅款,或者申請延長兩個月,又或者于逾期后三十日內提出復查申請。臺北市稅務局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王永慶的遺產稅,也沒有收到申請延長的申請書。
稅務局年初核定王永慶遺產稅稅額,并開出繳稅稅單,要求遺產繼承人要在二個月內繳納遺產稅。依法必須繳清遺產稅后,遺產才可以進行分割、交付或辦理移轉登記。也就是說,還沒繳清遺產稅前,繼承人都無法分得遺產。
據(jù)了解,王永慶在臺灣境內的遺產總額高達六百多億元,扣除一半的夫妻“剩余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等免稅額、扣除額后,遺產凈額高達二百多億元。因王永慶適用遺產稅舊法,課稅稅率高達百分之五十,估計遺產稅高達一四七億元,創(chuàng)下史上最高遺產稅額。
稅務局表示,不便提供個案資料,但王永慶的遺產稅大致上“跟媒體報道的差不多”。今年“財政部”全年編列的遺贈稅預算只有六十二億元,倘若王永慶的遺產稅“順利進帳”,單靠王永慶這一筆,就可讓“財政部”今年的遺贈稅大大超征。
稅務局指出,王永慶的家人必須在收到稅單后的二個月內繳納稅款,必要時可以再延二個月,而遺產繼承人如果對稅務局核定的稅額有意見,也可以在屆期后,檢具相關事證理由,向臺北市稅務局申請復查,稅務局將召開復查委員會審議。
稅務局表示,倘若王家人對復查結果不服,可以于復查決定書送達后三十日內,依法提出訴愿,進行行政訴訟程序。依案件復雜程度,訴訟耗時不一,但提出訴愿時,依法必須先繳納一半的稅。稅務局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有關此案的來函。
以委托書大王陳德深的遺產爭議為例,因親人為爭奪遺產而纏訟不斷,也使得十九億的遺產稅遲遲未能入帳,從一九八九年陳德深死亡,到二零零二年終于繳清欠稅,共耗時十多年。依此來看,公庫真的要等到此筆巨額稅金入帳,恐怕還有得等。
至于外傳王永慶在海外還留有巨額遺產,稅務局表示,海外的部分很難查核,目前是以查無海外資產的方式核計稅額,但倘若王氏家族的海外遺產訴訟有結果出爐,稅務局在五年內都還可以追繳相關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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