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十二月二日電 (記者 羅欽文)隨著兩岸“大三通”的實現,開通“兩馬”航線和對臺空中直航的福州成為了兩岸同胞往來的重要便捷通道。福州應此著力打造臺胞往來“綠色通道”,促進榕臺交流合作。
記者二日從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順應兩岸關系發(fā)生積極變化的新形勢和福建建設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區(qū)的新要求,福州今年來積極爭取支持,推出了暫住福州人員和暫住福州華僑可赴臺旅游、臺灣居民口岸落地辦證放寬、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自助受理等多項涉臺服務新舉措。
從福州市公安局披露的出入境管理服務海西建設舉措可見,臺胞往來福州變得更加便捷了:辦證手續(xù)進一步簡化。臺胞來榕后再次申請辦證的,免交身體健康證明;在大陸購買或租賃住房自住的臺灣居民一年內再次入境,居住地未發(fā)生變化的無需另行辦理暫住登記手續(xù);十八周歲以下、六十周歲以上或者身患疾病的臺胞不能親自辦理申請手續(xù)的,可委托親友代辦五年期臺胞證。
臺灣居民口岸落地辦證條件放寬。憑臺灣居民身份證或臺灣地區(qū)出入境證件即可辦理。
赴臺人員辦證時限進一步縮短。對赴臺旅游的辦證時限由原來的十五個工作日縮短為七個工作日,與大陸居民結婚的臺灣居民及其直系親屬在榕居留期限從二年放寬到五年。
此外,對在榕臺商、臺干及其家屬超期滯留,按法律規(guī)定的下限處理;推出非工作時間受理服務,為確有需要的申請人提供預約服務。
為方便臺胞往來兩岸,福州近年來已相繼實施了為在大陸的臺灣居民簽發(fā)五年期臺胞證,放寬來往大陸簽注及居留簽注的有效期限和申請對象的限制,臺胞可委托代辦簽注證件,在榕臺商超期滯留免予罰款,放寬臺胞換發(fā)新證限制和居留簽注期限等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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