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30日電 據(jù)臺灣TVBS報道,臺灣“大選”期間,名嘴金恒煒在造勢晚會上指周美青在哈佛大學(xué)被警察抓到在圖書館偷報紙,周美青認(rèn)為所言不實(shí)提告求償500萬元。臺北高院30日判決金恒煒必須賠償60萬。
去年10月,臺北法院判決金恒煒敗訴,必須賠償周美青60萬元,登道歉啟事;不過,金恒煒不滿,堅(jiān)持上訴,事隔6個月,臺北高院今日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金恒煒必須賠償60萬,不過全案還可上訴。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