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4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高醫(yī)大副校長葛應欽年初未經原住民同意,徑將痛風基因研究向美申請專利,引發(fā)醫(yī)學倫理爭議;臺“行政院”昨天通過“人體研究法”草案,若未經當事人許可,將面臨巨額罰鍰。
根據臺“行政院會”通過的人體研究法草案,未來人體研究須先說明風險與權益,并告知研究用途,取得行為能力人同意;研究計劃還要經過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否則將處以新臺幣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鍰。
草案也保障受研究對象的權益,尤其要避免抵觸“原住民基本法”;草案也規(guī)范人體研究不得以強制、利誘或其它不正當方式進行。研究對象為胎兒或尸體時,應取得最近親屬同意,違者將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研究不得以受刑人為對象,但無法以其它研究對象取代者,不在此限。
高雄市衛(wèi)生局長何啟功說,“人體研究法草案”一旦實施,“掛羊頭賣狗肉”現象可望杜絕。被點名的高醫(yī)大副校長葛應欽,記者打電話、傳簡訊給他和他妻子(高醫(yī)志工),都未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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