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18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停辦三年后,臺灣中華航空公司將招募92名空服員,吸引了8000多人報考,創(chuàng)下最高紀錄,錄取率僅1.15%;不過,由于招考簡章明定“男須170公分以上,女160公分以上”,可能涉違反“就業(yè)服務法”,已被“勞委會” “盯”上。
華航2010年恢復招考空服員,起薪超過5萬元(新臺幣,下同),報考者須大學畢業(yè)、多益成績550分以上,且有身高限制,因此資格門檻“刷”掉了3000多人,另5000人可參加20日起一連四天的初試,預計7月初分發(fā)。
但“就業(yè)服務法”規(guī)定,雇主不可以容貌及五官限制雇用資格,華航招考消息見報后,“勞委會”主動介入了解,并請臺北市勞工局發(fā)函要求華航說明。
華航方面得知后很錯愕,華航公關處長陳鵬宇解釋,空服員須負起安全維護及疏導旅客工作,依據(jù)國際民航組織(ICAO)發(fā)布的空服員訓練手冊,對空服員的身高要求為“以站立姿勢可開啟行李艙,伸手可及安全設施”;這不是華航獨有規(guī)定,“如果把焦點都放在身高,就把空服員的工作想得太簡單了”!
雖然空服員因工作特性須有一定身高要求,但大部分航空公司會以“站立可打開行李艙”或雙臂打開達一定長度等條件要求,避免爭議。
“勞委會”官員說,先前有診所應征護士,訂出“身高160公分以上、體重52公斤以下”的條件,同樣也吃上罰單。
此外,臺北市勞工局二科科長吳海燕17日表示,日前已要求華航說明,未來若經(jīng)判定構成就業(yè)歧視,依法可裁罰30萬元到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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