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9日電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費案”,29日傳喚陳水扁妻子吳淑珍進行提示證據(jù)程序。吳淑珍對于審判長蔡守訓提出的相關(guān)卷證及證人偵訊筆錄,除表明是自己要求子女作偽證外,都以沒意見響應。
據(jù)“中央社”報道,蔡守訓29日下午針對2006年前“高檢署”查黑中心起訴的“國務機要費案”,提示相關(guān)卷證與證人供述,但由于吳淑珍身體狀況不佳,這部分尚未結(jié)束即先休息。
吳淑珍在法庭上,對于蔡守訓提出的所有卷證,包括發(fā)票、消費明細、簽賬單等資料,吳淑珍在通譯還沒有拿給她過目之前,就先表示自己沒有意見。由于吳淑珍身體狀況不佳,頻頻揉著眼睛與太陽穴,還說自己常頭痛。蔡守訓諭知先休息。
休息20多分鐘,蔡守訓還請法警搬來一張桌子,增加一個工作人員,并把30余宗卷證拿出來放在桌上,讓整個卷證確認的時間盡量縮短。不過,吳淑珍仍然抱持一貫的態(tài)度表示“沒有意見”。
當蔡守訓提到吳淑珍的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時,吳淑珍表示,是她要求陳致中等3人搜集發(fā)票,偵訊中所作的偽證也是她叫陳致中等3人說的,這些陳致中等3人都已經(jīng)向檢察官說明。
蔡守訓裁示,7月8日原本要傳喚吳淑珍出庭繼續(xù)提示卷證,但可能會改由吳淑珍與陳致中以證人身分出庭,吳淑珍追問“要問什么”?蔡守訓表示,“要問什么到時候再說吧,現(xiàn)在告訴你就不好玩啦”。
蔡守訓不愿意說出當天庭期的安排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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