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三合一”縣市長選戰(zhàn)進入倒數(shù),島內各地的競選活動越來越熱鬧。臺“交通部觀光局”日前卻發(fā)函旅行公會,要求轉知旅行社禁止大陸游客來臺自由活動時間從事政治活動,包括“參與”選舉活動和電視政論節(jié)目。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1日消息,未來只要有大陸游客違反規(guī)定,除了會被撤銷入臺許可證而遭遣返外,旅行社還可能因違反《臺灣地區(qū)與大陸地區(qū)人民關系條例》遭處20萬元(新臺幣,下同)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jù)“觀光局”的公文,陸客來臺觀光自由活動時,除不得從事政治活動,也不能參與報酬性質活動、違反“國家安全”等行動。但卻可參加元旦升旗典禮、同鄉(xiāng)宗親會、與民意代表或政府官員餐敘等20項活動。
矛盾的是,臺當局一邊負面表列禁止陸客“從事政治活動”,卻又準許陸客得與“民代”或官員餐敘,此舉令業(yè)者不知所從,旅行業(yè)者私下納悶,難道與政治人物餐敘就不是從事政治活動嗎?而對于“移民署”突然在開放陸客觀光多年后又突然限制陸客從事政治活動,官員私下表示“我們也覺得奇怪”。
對此,“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長”邱信英解釋稱,陸客不得“參與”政治活動,但“參觀”選舉造勢或政論節(jié)目未受限制。他說,既然是來臺觀光就該走觀光行程,但“總不能跑到臺上去發(fā)言”。
業(yè)者透露,陸客對臺灣政治很感興趣,不僅晚間在飯店休息時最愛看電視政論節(jié)目,在途經(jīng)凱達格蘭大道、“行政院”或“立法院”等相關集會或抗議場合,尤其在近期滿街選舉旗幟和造勢活動時,的確會主動要求“帶他們去看一下”。(范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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