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2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陳水扁家族弊案,22日上午以證人身份傳喚陳水扁辦公室主任劉導(dǎo)、扁家友人羅太太等人作證。
證人證稱曾接受陳水扁不定金額的特犒賞,其中,擔(dān)任“總統(tǒng)府”咨議和參議的劉導(dǎo),除每月的薪俸、年終獎金外,還有個定三節(jié)的犒賞和紅包,甚至還有不定時的犒賞,單筆最高有15萬元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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