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0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灣藝人名氣高收入高,往往也成為臺當局稅務部門查稅的對象,每一筆收入都難逃稅務部門法眼。本土天王吳宗憲就曾因被追稅,向“財政部”抗告,不過最后失敗,被追補稅額及罰款上千萬;至于也曾被要求補稅的大小S,就比較幸運,成為演藝圈少數(shù)抗稅成功的例子。
藝人收入高,樹大招風,尤其更是“財政部”查稅對象。吳宗憲就曾被盯上,在2001年報稅時,因為虛列營業(yè)成本被要求補稅跟罰款,總計1500多萬。
另一個綜藝大哥大張菲也被稅務部門要求補過稅,2003年時,買了一千多萬未上市股票給兒子但沒有報稅,還有暗杠表演酬勞,共被要求補繳600萬稅款。當時他還自嘲,自己應該是排在第30名左右,而被排在第3名是被抬舉了。
至于大小S就比較幸運了,兩姐妹是演藝圈少數(shù)抗稅成功的例子。而昨天親自到“財政部”訴愿會說明的林志玲,因為不服得繳稅上千萬,打算力爭,希望也像大小S一樣抗稅成功可以不用補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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