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7日電 陳水扁辦公室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司法黃牛案、炒股案,臺北地方法院6日辯論終結(jié),訂于12月13日宣判。
據(jù)“中央社”報道,經(jīng)陳哲男當庭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臺北地方法院昨天晚間裁定陳哲男以新臺幣600萬元交保,并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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