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綠陣營申請選舉當日凱道集會 臺北警方都不準
2008年02月27日 09:13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2月27日電 藍綠陣營申請3月22日“大選”當天在凱道周邊舉辦集會游行,由于適逢選舉投開票日,臺北市警方26日決定一律“不予許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馬蕭競選總部取得凱道路權后,向警方申請3月15日至23日在凱道及周邊道路集會游行,時間是平日早上10點到下午5點,例假日早上8點到晚上10點,“大選”前一天(21日)則是早上9點到晚上10點。
截至26日,警方核準藍營從3月15日到21日的申請。至于22日至23日,警方表示,22日適逢“大選”,舉辦集會游行可能會妨害選舉活動,而23日藍營未取得路權,所以這兩天都“不予許可”。
臺北市議員顏圣冠則是向警方申請17日至22日在凱道外圍路段集會游行。警方表示,顏圣冠未取得游行“出發(fā)點”的路權,且相同時間、地點、路線,藍營已先申請獲準,而22日是“大選”投票日,同樣不準。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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