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1日電 綜合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陳水扁曾公開指稱,前海軍軍官雷學(xué)明等人涉嫌在拉法葉艦軍購案中收受巨額的傭金,被控告誹謗;臺北地方法院將在21日上午10時再度開庭,陳水扁辦公室幕僚表示,陳水扁將會出庭應(yīng)訊,而這也是陳水扁卸任后,首次以被告身分出庭。
報道稱,陳水扁私底下已經(jīng)透過幕僚表示,21日絕對親自出庭,其中原因就在法官下了最后通碟,再不來就要強制拘提。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則聲稱,“這位法官應(yīng)該是有偏見的,從來沒有像這樣的案子,有法官公開嗆說,不來要拘提。”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則稱,用拘提或這種其它方式,都是在羞辱陳水扁,都是“政治性追殺”。
報道指,7月21日的出庭,將是陳水扁卸任后首度因為誹謗,而以被告身份出庭,而告他的,則是臺灣前海軍中將雷學(xué)明等5人。
2005年12月1日,陳水扁接受電視臺專訪時則說,“就在1989年9月,一個6人小組,帶隊的就是造艦室的一個主任雷學(xué)明中將,他帶隊出去考察就寫報告回來說,要買法國的來取代韓國的,那現(xiàn)在我們終于知道,因為有傭金將近5億美金,這差不多是156億臺幣以上,所以這個郭力恒(收押中),我剛才說的這個6人小組有他,一個少校郭加恒,那是一個中間的角色而已,他的戶頭就有2千萬美金,6億多的臺幣,你說其他的人可想而知嘛。”
因為認為這段話意有所指,因而陳水扁所提到的“6人小組”,除了郭力恒,就聯(lián)合起來狀告陳水扁誹謗,今年6月16日首度傳喚,但陳水扁卻以“行程太趕”為理由請假,不過當(dāng)庭就被法官認為“非正當(dāng)理由”,而要求必須出庭。
報道指出,雖然陳水扁曾發(fā)表聲明強調(diào),他只有對于弊案的傭金流向提出質(zhì)疑,從沒有指稱雷學(xué)明等收受傭金,但法官到底是否會采信?就得看7月21日上午10點,有“名人法庭”之稱的第七法庭內(nèi),雙方如何攻防。
陳水扁出庭 近百名警力支持維安
據(jù)稱,對于陳水扁出庭,法院方面繃緊神經(jīng),警方也配合維安進行交通管制,雖然沒有拉起鐵絲網(wǎng)和拒馬,但是宣傳車一律不準(zhǔn)進入,所有的法警也禁止休假,比照李登輝、馬英九出庭的規(guī)格,還有隨扈貼身保護陳水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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