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臺北地方法院再次傳喚陳水扁之妻吳淑珍到庭應訊,繼續(xù)審理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陳水扁家所涉弊案。吳淑珍在連續(xù)17次拒不出庭后,當日終于現(xiàn)身。下午2時10分許,吳淑珍在兒子陳致中(左三)陪同下抵達臺北地方法院。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1月21日,臺北地方法院就陳水扁家貪污、洗錢弊案召開準備程序庭。首次傳訊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右一)、媳婦黃睿靚到庭。圖為今天下午二時約三十分,陳致中、黃睿靚進入臺北地院。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中新網(wǎng)4月4日電 特偵組偵辦前臺灣“第一家庭”洗錢等案,部分案情已偵查終結(jié)。據(jù)“中央社”報道,下周三前將并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或追加起訴。辦案人員今天指出,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將再被控收賄及洗錢等罪名。
據(jù)了解,特偵組檢察官近日加班趕工撰寫結(jié)案書類,預計在下周三(8日)前對外公告。
據(jù)指出,特偵組這波偵結(jié)的內(nèi)容,包括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給款扁家新臺幣1000萬元、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給款扁家3億元及元大馬家協(xié)助吳淑珍處理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7.4億元等案情。
此外,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去年11月間向檢方坦承,她在元大集團成功合并復華金后,曾協(xié)助元大馬家交付2億元給吳淑珍。特偵組認定這部分涉及行、收賄罪,也將在本波偵結(jié)。
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第二波結(jié)案的案由包括行、收賄及洗錢;被告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敏熏、元大金控總經(jīng)理馬維建、營運長馬維辰、杜麗萍、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吳景茂妻子陳俊英、扁家友人吳文清等人。這一波起訴的被告也將并入目前審理扁家四大案的蔡守訓合議庭繼續(xù)審理。
辦案人員說,檢方懷疑辜仲諒在陳水扁夫婦的壓力下,分別給付扁家2億9000萬元及1000萬元,因此第二波結(jié)案沒有把辜仲諒列為被告;至于扁、珍在收賄、洗錢外,是否還會被控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藉勢藉端勒索或強募財物”罪,特偵組目前在最后討論。
至于開發(fā)金控總經(jīng)理辜仲瑩被控協(xié)助扁家將美金60萬元及新臺幣3400萬元匯往香港,以及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疑協(xié)助吳淑珍將5000萬元輾轉(zhuǎn)匯往海外等部分,由于辜仲瑩、鄭深池另涉其它案情,檢方將持續(xù)追查,不會在這波偵結(jié);此外,二次金改與機密外交款詐領等案,也還要持續(xù)偵查,暫不會結(jié)案。
另外,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沈明倫將于4月9日歸建原單位,在歸建前,也可望把機場捷運仲裁案、原住民購屋詐欺案等各自負責的案件偵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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