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外界等待謝亞龍重新現(xiàn)身以證明其沒事的時候,公安部門正式通報謝亞龍、蔚少輝以及李冬生三人已經被立案偵查。
在掃賭風暴中,外界對于協(xié)助調查這個概念已經逐漸理解,但是對于“立案偵查”這個法律名詞還是有些陌生,為此記者昨日采訪了青年法律學者郝勁松。對于立案偵查,郝勁松給出了解釋:“立案偵查是指,公安機關接到公民報案、控告、舉報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或者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經領導批準,立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處的行為。此外立案偵查又可以分開解讀,在訴訟法中包括立案和偵查兩塊,立案與偵查是兩個不同的訴訟階段。立案又稱立案階段或立案程序,包括受案、初查和立案。立案又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立案包含受案、初查和立案,狹義立案指立案決定和不立案決定。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為了收集證據(jù),查明刑事案件的事實,抓獲犯罪人,而依法進行的專門調查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對于謝亞龍等三人被立案偵查之后是否意味著一定會坐牢,郝勁松表示:“理論上說只要法庭還沒有宣判,所有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人都只是犯罪嫌疑人,即便是上了法庭也有當庭釋放的,所以說被立案偵查還不能說就一定會坐牢,但是在我分析看來,謝亞龍等三人想要逃脫法律制裁的可能性十分渺茫了,畢竟謝亞龍管理足協(xié)的時候是中國足球最最混亂,也是假賭黑最為猖獗的時候,老百姓都能看出其中的黑暗,他作為管理者能不知道?這就存在行政不作為,此外我分析謝亞龍也可能存在收受賄賂的行為,他們三人最終會得到怎樣的判決現(xiàn)在還不好說,不過我想既然國家花這么大力氣查處足球問題,態(tài)度又這么堅決,想來對于進去的這些人一定不會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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