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金德俱樂部不讓我轉會,那么我就選擇暫時退役,無論如何我是不能在金德隊呆下去了。”陳濤態(tài)度堅決地說。
陳濤決意離開長沙金德足球隊的原因之一是,金德俱樂部總是阻撓他的留洋計劃。陳濤說:“我真的不能再忍了。近幾年,與金德俱樂部有過實質性接觸的歐洲俱樂部不下10支,但金德俱樂部總是以這樣或那樣的理由不讓我轉會。本來今年夏天我接到了來自意甲熱那亞隊的邀請,而且對方表示不用試訓。當時金德俱樂部開出的轉會費是120萬歐元,熱那亞方面也接受了這個條件,但熱那亞俱樂部表示,需要分兩年支付120萬歐元的轉會費,可金德俱樂部偏偏堅持一次性付清,最終我沒能走成。說句心里話,120萬歐元將我轉讓出去,這個價格對于金德俱樂部來說完全可以接受,在國際上,這種分期付款的方式十分普遍,就是小羅、貝克漢姆轉會的時候,也不是一次性付清轉會費呀!這件事對我的打擊太大了,可以說這是讓我決心離開金德隊的主要原因!
另外,金德俱樂部的環(huán)境也讓陳濤很不開心。“今年全年下來,我只打了大約10場比賽,這并不是我自身實力的原因。很多比賽俱樂部對我的使用讓我難以理解,即使我以首發(fā)身份登場,也常常是在70分鐘左右被換下場。俱樂部一位高層話里話外是懷疑我打假球,這樣的懷疑讓我心寒,我在球隊已經(jīng)踢了5年比賽,我敢保證自己的清白。連基本的信任都沒有了,這樣的球隊我還能呆下去嗎。”
據(jù)了解,陳濤近日將前往中國足協(xié)咨詢轉會的具體事宜。陳濤表示他已做好了最壞的打算:“如果金德俱樂部不同意我轉會,那我只能選擇退役。說實話,這是我最無奈的選擇。”
別無選擇
在世界足壇,球員與所在俱樂部的合同到期后,完全可以自由轉會,舍甫琴科就是這樣從AC米蘭隊去的切爾西隊?稍谥袊銐,俱樂部不同意就不能掛牌,這一有著強烈中國特色的規(guī)定擊碎了無數(shù)球員的轉會夢想。陳濤現(xiàn)在就面臨著這樣的一道坎。“要么轉會,要么退役”,陳濤咬牙發(fā)狠喊出的這句話,其背后是對中國足協(xié)不合理轉會制度的深深無奈。
目前,中國足球圈內(nèi)的轉會現(xiàn)狀與歐洲實行博斯曼法則之前的情況非常相似。當時歐洲足壇也是規(guī)定球員合同到期之后轉會也要收取轉會費,這樣的規(guī)定與當時歐盟的用工法律相違背。博斯曼通過7年的官司最終改變了歐洲足壇不合理的轉會制度,但他付出的代價卻是自己的足球生涯。
中國足協(xié)轉會制度的不合理性,人人皆知。有意思的是,在著名游戲《足球經(jīng)理》中,歐洲球員合同到期后即可免費去簽新東家,但中國球員合同已經(jīng)到期卻仍然待在俱樂部,可見游戲設計者也知道,中國足壇有“獨特”的轉會方式。前段時間,在中國足協(xié)下發(fā)《球員轉會通知》時,一位相關人士還解釋說:“明年國家隊、國奧隊甚至國青隊都有各自的比賽任務,出于穩(wěn)定的考慮,現(xiàn)在不會出臺新政策。國腳自由轉會牽扯問題太多,我想除了隊員愿意,多數(shù)俱樂部并不贊同!彼,這一規(guī)定也成為了俱樂部的保護傘。
更耐人尋味的是,中國足協(xié)在關于轉會規(guī)定上與《勞動合同法》完全背離。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如果用人單位雇員的合同結束,雇員有選擇雇主的自由。而且在合同到期之后,原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費用。目前,各中超俱樂部都是公司性質的,俱樂部與球員之間也是雇用性質的合同。如果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在俱樂部與球員合同到期之后,不僅俱樂部無權限制球員的轉會,甚至俱樂部也無權在合同到期之后收取轉會費。而中國足協(xié)聯(lián)賽部官員馬成全給出的回答是:“將來時機成熟的時候,中國足球也要像歐洲那樣,實行真正的自由轉會。”
依照目前中國足協(xié)的轉會條例,陳濤無法獲得自由身,如果他以退役(或者是暫時退役)來挑戰(zhàn)中國足球的轉會法規(guī),其代價也會像博斯曼那樣等待幾年(至少是31個月)。兩敗俱傷的結果是,陳濤犧牲了自己的足球年華,金德俱樂部損失了金錢。博斯曼等待了7年,勝訴后得到歐足聯(lián)100萬美元的補償。陳濤能最終選擇退役等待嗎,他的等待價值幾何呢?
(記者 黃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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