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郅年入近千萬成CBA"首富" 被福布斯"漏報"
王治郅和隋菲菲。(資料圖片) 中新社發(fā) 陳文武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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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NBA 轉(zhuǎn)回CBA,王治郅雖然在競技層面上降了一級,但是在賺錢能力上,王治郅卻逆勢而行,比在美國的時候掙得更多了。據(jù)《福建之窗》網(wǎng)站報道,王治郅4 月6 日托人在福建一次性繳納了個人所得稅47.3 萬元,申報的收入是王治郅為運動品牌“沃特”產(chǎn)品提供代言服務(wù)所取得的“勞務(wù)報酬”。按照國家廣告稅收比率計算,王治郅一年從該運動品牌獲得的稅前收入高達400 萬左右人民幣。
當然沃特并非王治郅唯一的收入來源,據(jù)八一俱樂部內(nèi)部人士透露,王治郅在八一隊一年的收入(工資+贏球獎金+籃協(xié)獎金)達到近150 萬人民幣。此外,王治郅在國內(nèi)某網(wǎng)站的博客每年還能獲得50 萬左右的費用,加上給嘉源手機代言的200萬左右代言費和中國男籃給中國移動代言廣告的分紅,以及一系列商業(yè)走秀活動的收入,王治郅一年的收入應(yīng)該在稅前800萬人民幣左右。
不過有一個令人不解的地方,那就是盡管王治郅擁有近千萬的收入,并且和很高的媒體曝光率,但是在2008 福布斯中國名人榜前100 名并沒有看到王治郅的名字。在所有100 位名人中,只有姚明(第一)和易建聯(lián)(第四)兩名籃球運動員,而排名第99 的演員湯唯和作家王朔的年收入均只有200 萬人民幣,尚不及王治郅的1/4。
【編輯:張中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