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檢討被指沒誠意
林賽·羅韓曾在2007年因兩項吸毒、兩項酒后駕駛及一項危險駕駛5項罪名被判處監(jiān)禁,緩期3年執(zhí)行。然而在緩刑期間,法官認為其屢教不改、態(tài)度不端正。
在法官宣讀判決書之前,羅韓眼淚汪汪地發(fā)表了一份聲明,稱“我已經(jīng)盡了最大的努力做到最好,我不想讓你們認為我不尊重大家,我并不是在開玩笑”!拔业膽B(tài)度是很嚴肅的,我不期待任何特殊的對待,但是因為我的工作性質(zhì)和繁忙的日程安排才導致了這樣的結(jié)果。”
然而法官認為她的道歉沒有誠意,并認為她是一個“喜歡欺騙的人,而且認為如果欺騙沒被別人揭穿就不算欺騙”。
參與互動(0) | 【編輯:李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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