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被曝“還珠”后曾花20萬向瓊瑤買自由
2008年01月17日 13:44 來源:重慶時報 發(fā)表評論
2007年12月14日晚,海南三亞,第三屆中國(三亞)國際電視廣告藝術節(jié)頒獎晚會在亞龍灣舉行,范冰冰獲得“最佳廣告代言人獎”。中新社發(fā) 尹海明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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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因《還珠格格》被熟識,但是近日她在接受采訪時,卻透露拍完《還珠格格》后,自己和瓊瑤的經(jīng)紀公司簽下8年合約,合作未滿一年,雙方就鬧上了法庭。最終,在法庭的協(xié)調下,范冰冰以20萬元賠款與經(jīng)紀公司解除了合約。
記者昨日致電范冰冰的經(jīng)紀人穆曉光,他表示當時還沒和范冰冰一起工作,但對此事也有所耳聞,“她那段時間確實是過得挺不容易的!(記者 薛姣)
【編輯: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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