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天朔案明天將在二中院不公開審理。今天上午,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如無重大意外情況出現(xiàn),該案明天將宣判。
今年10月14日,歌手臧天朔因涉嫌聚眾斗毆罪在二中院出庭受審。械斗的死者家屬和傷者也都到庭,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臧天朔等人索賠共約80萬元。
據(jù)了解,被捕后臧天朔曾向公安機關(guān)做過有罪供述,并簽字、按手印。按照檢方指控,臧天朔是授意近百人在公共場所持械斗毆的首要分子,但臧天朔當庭否認控罪。
此案另一名被告人——臧天朔經(jīng)營的迪吧總經(jīng)理呂長春,今年44歲,多年來涉嫌參與數(shù)起聚眾斗毆。檢方指控他在臧天朔的授意下組織了廊坊火車站廣場的百人械斗。
呂長春在庭審時揭發(fā),案發(fā)當晚,臧天朔給他的指示是“談得攏就談,談不攏就打”。對此,臧天朔表示自己是第二天才知道打架的事。
當庭翻供的臧天朔雖拒不認罪,但表示出于同情心,愿意支付賠償金。
案情回放
2002年12月31日,臧天朔與東北人孫寶和共同在河北廊坊經(jīng)營“朋友”迪吧。后因經(jīng)濟糾紛,孫寶和在廊坊開了“熱浪”迪吧,另立門戶。
2003年6月20日晚9點左右,孫寶和向“朋友”迪吧索要20萬元股份轉(zhuǎn)讓款時,與迪吧總經(jīng)理呂長春在電話中大吵起來。雙方約定,各自找人在廊坊市火車站廣場見面。
當晚呂長春在臧天朔授意下,糾集近百人持砍刀、鐵管等兇器,與孫寶和的人械斗。
械斗中,孫寶和一方的保安經(jīng)理孟龍被打死,兩名保安及多名廣場上的無辜路人受傷。
2008年11月6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公布,2008年9月28日,因涉嫌聚眾斗毆罪,歌手臧天朔被檢察機關(guān)批準逮捕。 (記者張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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