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著名女演員章子怡出席奔馳公司新車型S400上市活動。 中新社發(fā) 陸欣 攝
中新網(wǎng)1月22日電 章子怡“潑墨門”事件發(fā)生后,《完全娛樂》周刊立即介入并在第一時間進行“揭秘”,更邀約京城名媛趙欣瑜大爆章子怡背后不為人知的內幕。對此,章子怡憤然提出訴訟周刊。在流言蜚語中,《完全娛樂》周刊發(fā)布聲明首次回應外界傳聞,表示愿意在“陽光下探討”此事,并稱至今尚未接到法院傳票。
聲明全文為:
陽光下探討,比陰暗中滋生更有價值
本報上周的報道刊出后,無論是報社的電話,還是當事記者的電話,都比平常要忙碌得多,但基本上,對于外界不管是友善的,還是別有用心的電話問候,我們都選擇了不接。即使接了,也都是一種表述:暫時,我們不接受采訪,不發(fā)表任何關于此事的言論。
這同樣是《完全娛樂》的善意與審慎。我們不想成為炒作者,也不希望有人借此炒作。
本周,我們注意到了全國媒體對于此事的跟蹤報道,比如不經(jīng)過采訪就能夠替我們做回應的《××都市報》、比如《南都娛樂周刊》對此事做的更深入報道、比如昨天看到的《羊城晚報》的采訪報道。無論真相如何,我們知道所有的事情放在陽光下探討,比在陰暗中滋生更有價值。
對章子怡小姐所委托的律師發(fā)起的訴訟,我們唯一的回應如下:
一、我們尚未收到法院傳票。一旦收到,我們會依法律相關規(guī)定,積極應訴。
二、《完全娛樂》做“潑墨事件”跟蹤報道的動機在于,此事已經(jīng)在各大網(wǎng)絡論壇被炒得沸沸揚揚,牽扯出方方面面的人物,無法判定真相。《完全娛樂》愿為此事提供一個公開報道的機會,讓當事各方呈現(xiàn)在陽光之下。
三、我們注意到章子怡小姐的代理律師黃凱對《完全娛樂》的報道使用了“捏造”一詞。作為一名律師,應該學過語文,懂得“捏造”的含義。《完全娛樂》的報道來自于趙欣瑜女士的面對面采訪,同時向當事各方進行了核實,也呈現(xiàn)了各方立場,是符合新聞規(guī)律的。
四、我們也關注到章子怡的男友ViVi先生所做出的“并未分手”聲明,我們祝愿他與章子怡小姐愛情幸福,早日踏入婚姻殿堂。
五、我們很遺憾,章子怡小姐將我們選擇為訴訟對象,告媒體是很好的方式,但《完全娛樂》不論官司輸贏,都并不能還章子怡小姐一個清白。從《羊城晚報》2010年1月19日《趙欣瑜否認“求和”:讓章子怡去告,我奉陪到底》的報道中可以看出,趙欣瑜女士也許是能還章子怡小姐清白的那個人,而法律當然是最好的手段。
六、我們會繼續(xù)關注“潑墨事件”的進展,并根據(jù)我們采訪調查所掌握的資料,做進一步的跟蹤報道。
——《完全娛樂》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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