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七日,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的涉及藝人網(wǎng)上淫照案的二十四歲電腦技術員史可雋審訊進入第二天。圖為史可雋早上到達法院。 中新社發(fā) 譚達明 攝
前日,“艷照門”在香港九龍城法院開庭審理,控方詳細披露了“艷照門”偵查經(jīng)過,透露了被告史可雋如何獲得艷照,又如何將其泄露出去的過程。首次揭秘了困惑大眾一年之久的“艷照如何流傳出來”之謎。
揭秘內容:艷照是如何流傳出來的? 揭秘人:艷照門控方 揭秘時間:2009年4月6日
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6月8日間
熟客陳冠希 帶來電腦修
記者從現(xiàn)場同行處獲悉,控方稱,涉案電腦公司的老板與陳冠希很熟,所以陳冠希常來這家電腦公司光顧,而史可雋正是這家電腦公司的職員,之前陳冠希曾讓助手去修過一部手提電腦,當時陳冠希指自己和女性朋友的私人照片均儲存在該手提電腦內, 他為謹慎起見,維修過程必會親自或委派助手監(jiān)察 。陳冠希曾回憶,有次助手把電腦遺留在電腦店后,他大為緊張,并令助手立即去取回。但百密一疏,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6月9日間的一天,陳冠希助理照常將電腦交給該公司一位職員謝立翹維修,艷照由此被發(fā)現(xiàn)。
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6月8日間
史可雋將艷照傳到公司服務器
當謝立翹將陳冠希電腦內的資料備份時,發(fā)現(xiàn)名為“l(fā)ife style ”(生活風格)及 “ gill ”(阿嬌英文名)的文件夾,打開看竟然是明星艷照,隨后他就與史可雋一起欣賞。數(shù)天后,謝立翹刪除了電腦里的艷照,史可雋卻悄悄拷下了艷照,隨即上傳到公司連接互聯(lián)網(wǎng)的服務器,這也就是史可雋為何被抓的源頭。
2006年6月8日
史可雋將艷照刻盤贈佳人
2006年6月8日,史可雋到一家家具用品店修電腦,結識了店員蔡玉芬與梁婷欣,當時這兩名店員就在一旁看史可雋修電腦。史可雋一時興起,用該電腦連接到公司服務器,向兩位店員展示自己上傳的艷照。被告興奮之余,還將全部艷照刻成光盤,送給梁小姐留念,并向兩位女店員吹噓自己是如何得到艷照的經(jīng)過。
2008年1月
佳人向警方指證史可雋
2008年1月27日艷照曝光,陳冠希想起之前搬家時丟了一部手提電腦,于29日報警。隨后,兩名女店員向警方指證史可雋所作所為,并協(xié)助警方認出史可雋。警方在2月1日到女店員同事麥敏琪家中搜查,她交出涉案光盤,第二天警方又在梁婷欣家中找到史可雋刻制的光盤,晚上7點,警方在電腦公司找到史可雋,以發(fā)布淫褻和不雅物品罪名拘捕他。警方懷疑他在網(wǎng)上發(fā)布艷照,史可雋則表示是同事謝立翹維修陳冠希電腦時發(fā)現(xiàn)的艷照。警方在搜查電腦公司服務器時找到艷照,又檢查史可雋家中電腦,發(fā)現(xiàn)有人曾利用電腦于搜尋網(wǎng)站輸入“安全刪除”, 試圖以軟件永久刪除硬盤里的資料。警方最終以電腦法證方式,在被告電腦里找到11個涉案影像檔案復制品。此外,電腦公司另一老板透露,公司曾于2007年2月中, 發(fā)現(xiàn)兩個備份外置硬盤操作不穩(wěn)定,曾交給代理商跟進,但因沒保留單據(jù),不知是什么公司修理。
仍有疑點:究竟誰將艷照傳上網(wǎng)?
史可雋在庭上否認控罪,控方也未指出最終將艷照傳到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人是誰,因此除史可雋外下列人物都有嫌疑。
一、因史可雋只把艷照傳到公司服務器上,雖然服務器與互聯(lián)網(wǎng)連接,但外界是無法看到艷照的。而從史可雋拷下艷照到艷照門爆發(fā)經(jīng)過了一年半時間,他為何在此期間不傳出艷照?因此公司的其他員工都有嫌疑。
二、史可雋還將艷照刻成光盤贈與女性友人,該女性的同事又復制了一盤,因此這些人都可能成為懷疑對象。
三、電腦公司服務器曾拿出去維修,不能排除這期間艷照是否被其他人發(fā)現(xiàn),并傳上網(wǎng)。
阿嬌柏芝都可能出庭
控方前日未傳召任何證人,但表明在接下來的9天內,會有16名控方證人出庭指證被告。而之前有報道稱拍照的女星也會出庭,因此阿嬌、張柏芝都有可能出現(xiàn)在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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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希愿和阿嬌柏芝拍戲
5日,陳冠希在新加坡接受電視媒體采訪時,稱如有機會和阿嬌、張柏芝一起拍戲,他不會排斥。 但當被問到父親破產時,陳冠希情緒爆發(fā),激動得要求終止訪問,并讓對方刪片,場面十分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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