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位置: 首頁新聞中心法治新聞

“集體腐敗”案多發(fā) 反腐專家呼吁刑法重拳整治(3)

2010年11月26日 08:32 來源:法制日報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警惕“一同腐”

  羅煦龍貪污、受賄“示范”在前,征收辦其他人員也紛紛效仿,行賄受賄之風大行,形成了惡性循環(huán)。由此,才有了后來震驚社會的事實——羅煦龍被市紀委處理后,耒陽市礦征辦聞風而逃100余人。截至記者發(fā)稿時,本案尚有4人未歸案。

  “有的官員認為只要大家利益均沾,就不算貪污,不僅不會產(chǎn)生恥辱感,反而能夠籠絡人心,民意測驗得高分,受查處的風險也低!庇袑<艺J為,從個人腐敗到集體腐敗,已經(jīng)成為當前我國反腐敗斗爭面臨的一個新問題。

  “耒陽市礦征辦窩案背后是一個龐大的利益同盟,礦征辦內(nèi)部上下級之間、監(jiān)督者與被監(jiān)督者之間被腐敗利益緊緊地捆綁在一起,形成了一個利益鏈。”一位參與偵辦案件的紀檢干部說。

  在耒陽市,礦征辦的秘密早有傳聞,紀檢監(jiān)察部門也多次收到群眾舉報,但每次查處都是不了了之。直到2009年6月,礦征辦腐敗成風引起了群眾的強烈不滿,有群眾將舉報信寄到了中紀委,中紀委轉交湖南省紀委查辦,由此引起了湖南省紀委的高度重視。

  2010年1月,衡陽市紀委將案件移送衡陽市人民檢察院。

  自此,一起涉案時間長達5年、涉案金額多達500余萬元、涉案人數(shù)多達100余人,被立案人數(shù)55人、在職在位班子成員全部落馬的特大團伙貪污、受賄窩案、串案漸漸被撕開面紗,浮出水面。

  來自耒陽市人民政府的消息稱,自去年11月羅煦龍被衡陽市紀委“雙規(guī)”后不滿一年的時間里,當?shù)孛禾恳?guī)費收入從辦案前每天60余萬元直線上升至每天120余萬元,最高至每天160余萬元;規(guī)費收入年增收在1億元以上。

  “像湖南省耒陽市礦征辦這種集體貪腐,表面上是經(jīng)過集體研究決定,但‘集體決定’的內(nèi)核已被偷換。研究什么、決定什么等集體決策關鍵環(huán)節(jié)權力運行失去了必要的監(jiān)督。同時,班子成員懷著不被發(fā)現(xiàn)或‘一同腐’的僥幸心理,要么一榮俱榮,要么一損俱損,集體腐敗也就從決策變成了現(xiàn)實!庇蟹治鋈耸空J為。

  “集體腐敗已經(jīng)成為我國當前腐敗的一個不良發(fā)展趨勢,諸多‘以集體的名義’進行的違紀、腐敗行為已屢見不鮮。例如亂收費、濫用行政權力、私設‘小金庫’、通過建立‘經(jīng)濟實體’創(chuàng)收、隨意支配罰沒收入等!边@位分析人士認為,集體腐敗是相對于個體腐敗在更深層次上的腐敗,比個人腐敗具有更大的破壞性,會造成更大的經(jīng)濟損失,腐蝕更多的黨政官員,損害黨和政府的威信。

  由于目前刑法有明文規(guī)定的集體腐敗只是涵蓋了現(xiàn)實生活中一小部分集體腐敗行為,而大部分集體腐敗現(xiàn)象沒有被納入刑罰的規(guī)制之中,致使相當多的集體腐敗只能受到紀律處分,所以人們常常誤以為集體腐敗不受法律的約束,這也加大了集體腐敗的惡劣影響。

  為此,有反腐專家呼吁,治理集體腐敗除了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外,還必須加快建立健全法律體系,加大對集體腐敗的法律制裁力度。針對集體腐敗的新變化、新特點,制定具體法律條文,做到疏而不漏,并始終保持懲治集體腐敗的高壓態(tài)勢。只有使懲罰成本大于腐敗的預期收益,增加集體腐敗受益者所依賴的“集體決定、責任分散”的心理負重,才有可能從根本上遏制集體腐敗的發(fā)生。(阮占江 趙文明 趙奇 廖紅軍)

參與互動(0)
【編輯:姚培碩】
    ----- 法治新聞精選 -----
 
直隸巴人的原貼:
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shù)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視頻圖片2010}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網(wǎng)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 [京ICP證040655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042-1] [京ICP備05004340號-1] 總機: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