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三:底薪小費取消 導游“宰客”重現(xiàn)
陳佑銘今次訪港的團費大概2000元,除了包括機票食宿,還有中介人費用,究竟香港旅行社及帶團導游從中可賺取幾多利潤?不同的前線導游均向媒體表示,團費扣除機票、酒店及中介費用后,其實所剩無幾,旅行團與導游要賺取利潤必須靠回傭,否則等于“白做”。有導游表示,在兩年前開始,旅行社更扣起導游每兩天50元的小費,導游與旅行社要達到利潤指標,便要確保每名旅客在指定地方消費4000元。
有前線導游表示,本地導游“宰客”的情況,于2007年因為中央電視臺來港“放蛇”揭露,令黑店一度收斂,但有旅行社于兩年前取消了導游的底薪及每兩日50元的小費收入,務(wù)求有更多資金向內(nèi)地中介公司購買“人頭”(即內(nèi)地旅客),促使導游要以宰客賺取利潤再度出現(xiàn)。
無牌導游抽傭低 旅社重用
不同的導游均表示,他們可以從旅客消費所得的收益中抽取約2至5%回傭,珠寶鐘表的回傭高至7%,旅行社所得的回傭更高達35至55%。
雖然旅議會過往亦有處理無牌導游的個案,但冒認有牌導游帶團,則是第一次揭發(fā)。有導游表示,無牌導游抽傭比例更低,吸引旅行社聘用,有旅行社甚至會聘用內(nèi)地人來港,以假名做無牌導游,一旦被揭發(fā)可以實時離港,有關(guān)方面亦難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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