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9日電 曾有多次違規(guī)紀錄、涉騙內地客游星光大道須收費的“華榮旅游”,因拒絕向旅游業(yè)議會繳交3.6萬元罰款,月初遭議會除去會籍,同時喪失旅行社牌照資格。這是歷來首次向違規(guī)旅行社發(fā)出釘牌處分。
不過,據(jù)香港明報報道,華榮東主原來“暗地”持有另一間“康輝國際旅游(香港)有限公司”,華榮被停牌后,東主便以康輝的名義繼續(xù)接待旅客。旅游業(yè)界批評旅行社“移形換影”的經營手法,擔心違規(guī)行為死灰復燃,要求議會加強監(jiān)管。
香港旅游業(yè)議會總干事董耀中承認,有聽聞“華榮”的東主同時持有“康輝”,但由于文件上未能證明“康輝”的持有人實為“華榮”東主,難以跟進。他表示,已將“華榮”釘牌的消息通知國家旅游局及廣東省旅游局,日后議會亦會加緊留意“康輝”的運作有否違規(guī)。根據(jù)該會現(xiàn)行守則,旅行社被釘牌后東主不可以其名字持有另一旅社。
據(jù)旅游業(yè)議會網頁資料,“華榮”于本月3日被撤銷會籍,董耀中指是因華榮去年一直拒交3.6萬元違規(guī)罰款。議會去年3月的季刊內容顯示,“華榮”曾經觸犯“指派無證導游帶團”、“安排來港旅客到沒有向議會登記的店鋪購物”兩宗罪;去年7月,80名來自四川的團友指“華榮”導游帶他們到金飾店強迫購物,團友又被禁錮及流落街頭,議會后來罰“華榮”1萬多元。香港明報去年10月亦曾揭發(fā)“華榮”導游在國慶日涉騙旅客游星光大道須付280元入場費。
華榮東主:康輝登記人不是我
“華榮”創(chuàng)辦人及東主史進,曾承認過去數(shù)年曾被罰7萬元。史進昨日在電話向香港記者承認,去年因不滿議會判決,故拒交3萬多元罰款。記者問他現(xiàn)時是否持有“康輝”,史進回答﹕“是,康輝我有股份,是我和其它人去年10月創(chuàng)辦的,今年1月取得牌照!庇浾咦穯査欠褚浴翱递x”取代“華榮”,“移形換影”再經營旅行社時,史進說﹕“康輝不是用我個名(登記)的!北愦掖覓炀。
記者翻查公司注冊處紀錄,發(fā)現(xiàn)“華榮”和“康輝”的登記地址相同。“華榮”的股東包括史進,但“康輝”的股東登記資料卻不包括史進在內。另外,旅行代理商注冊處資料顯示,“康輝”的牌照是今年1月5日發(fā)出,日期是“華榮”被釘牌的兩天后。
有議會理事私下透露,早已得悉“華榮”的東主持有兩間旅行社,對其移形換影的經營手法感到很無奈,議會在自由市場的定律下,“一定防止不到,難以監(jiān)管”。他指議會曾考慮公布旅行社黑名單,包括幕后股東資料,但擔心觸犯私隱條例,故仍在研究。
董耀中則強調,議會將嚴懲強迫團友購物的違規(guī)旅行社,以維護香港的旅游聲譽。因此縱有人暗地另組旅行社,若它再違規(guī),一樣會遭處分,議會不會手軟。
記者昨向兩名“華榮”導游查詢事件時,他們均表示不知道“華榮”已被釘牌。其中導游陳先生(假名)聲言﹕“我今天還替華榮帶團,那么它豈不是在無牌經營?”陳指以往是收取以“華榮”名義開出的支票出糧,擔心一旦“華榮”涉及無牌經營,他不會獲發(fā)薪金及取不回墊支費。陳稱平均每月也要替“華榮”墊支1000多元,高峰期“華榮”曾拖欠他10多萬元,但至去年底已全數(shù)清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