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6日電 (記者 杜燕) 京城相聲演員郭德綱在“圈占公共綠地”風波引發(fā)其徒弟打記者事件再有新進展。繼昨日打人徒弟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今日郭團隊中兩名當紅成員又發(fā)表聲明退出德云社。同時,圍繞郭德綱“圈地門”不斷衍生的事件,把他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也使得諸如明星社會形象、社會監(jiān)督等成為焦點。
事發(fā)于何?7月28日,北京電視臺《每日文娛播報》欄目播出了一則“郭德綱蓋‘違建’,與物業(yè)方面各執(zhí)一詞”的新聞報道。節(jié)目播出后,全國多家媒體對此事進行了追訪。
據(jù)介紹,郭德綱位于亦莊贏海莊園的別墅為一棟雙拼,一棟兩戶,于2007年購得,現(xiàn)價值已超千萬元。在別墅后院,一道高1米左右的綠色木質柵欄圈起近30平方米的綠地,其內修葺有涼亭、假山。
報道后,郭德綱發(fā)表聲明,表示愿意真誠向小區(qū)其他業(yè)主致歉,并希望得到鄰里的諒解。
事情卻再生枝節(jié)。本月1日,北京電視臺記者前往別墅采訪,遭其徒弟李鶴彪以“私闖民宅”為由毆打,致使記者受傷。
事后,雙方先后舉行說明會,但事件并未如人愿般偃旗息鼓。凌晨睡不著覺的郭德綱在其博客上撰文《有藥也不給你吃》,稱徒弟“是個好孩子”,并在公開表演的中贊其為“民族英雄;說“記者是在‘綠燈區(qū)’活動的‘妓女’”;稱所在小區(qū)業(yè)委會委員為“窮兇極惡窮極無聊”的“窮人”;文中還指,“中國從漢朝的法律就規(guī)定:私闖民宅打死勿論。你有采訪的權利,我有維護隱私的權利!彼谩巴蹬牟话ご颍耸鹿烹y全”來表明自己的態(tài)度。
在媒體的相關報道中,郭德綱談及打人事件,不斷重申“這是合理的推搡”,至于被打記者,一會兒纏繃帶一會兒嘔吐,根本就是做戲。“我要是黑社會,怎會反給人欺負?郭德綱不是黑社會,郭家人不是黑社會,而是弱勢群體!”
郭德綱爆粗口無疑“火上澆油”。有媒體表示,自己涉嫌侵占公共綠地,徒弟打人,居然還能說出一連串道理,且徒弟由此成了“英雄”,這不但挑釁媒體,也在挑釁公眾,挑釁法律,挑釁公共道德。
2006年,名不見經(jīng)傳的郭德綱與當家花旦春妮一起主持《星夜故事秀》,之后,連續(xù)幾年上北京電視臺春晚,并與弟子經(jīng)常往北京臺主持節(jié)目,北京臺也經(jīng)常播出他們的影視劇及德云社的演出!度A西都市報》稱,北京臺應該算是郭德綱的大恩人,他這次是親人打恩人。
不少網(wǎng)友及媒體也評價郭德綱“缺德”、“ 自我膨脹”!毒┤A時報》撰文表示,以郭德綱當下的名氣,被稱為娛樂界的大腕并不過分,但其作為名人的公眾意識卻實在令人不敢恭維,在做人上還是差著功夫,實在難與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公眾人物身份相匹配,更甭說能像其師爺侯寶林先生一樣“德藝雙馨”。
其實,郭德綱徒弟打記者不是大事,明星打記者也非他獨有:面對記者,范冰冰踢腿、李亞鵬揮拳,竇唯更猛——燒車!
這次,郭德綱徒弟亮開嗓門指責記者偷拍、進行“誘騙式采訪”,記者則指他妨礙采訪。
明星動輒關門拒絕采訪要保護隱私,媒體要不要采訪權?媒體動輒要維護公眾知情權?這之間,底線何在?
鳳凰網(wǎng)一項調查顯示,超過50%的網(wǎng)友認為明星是公眾人物,有必要接受監(jiān)督;60%的人認為,媒體不可以不擇手段獲取明星隱私,而應尊重他人隱私并恪守職業(yè)道德!
資深娛樂界律師周俊武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明星涉法挑戰(zhàn)公眾道德底線的事件頻發(fā),不容置疑,與明星對法律的重視程度有很大的關系。但明星的確要時刻警醒自己的言行,因為他們作為公眾人物有一定的示范效應。
遼寧同澤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曉東在接受《沈陽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依據(jù)憲法,首先,公民擁有言論自由,記者擁有采訪權,記者通過合法手段采訪是沒有問題的。其次被采訪人擁有公民隱私權,也可拒絕。
一樁“違建”事件,因為郭德綱的江湖氣,引發(fā)出一連串不斷升級的事件,直至有人被刑拘,有人“辭職”。事件最終如何演變,不得而知,或許北京臺還將起訴郭德綱。但關于明星品德、社會監(jiān)督的話題,一段時間內或仍是坊間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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